# 106010315 已決標公告

史實紀錄片: 臺北早期(AD1895-1945)的文學風景勞務採購案

臺北市立文獻館 決標日:106/11/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紀實影視製作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90,000
原始預算
$ 1,200,000
底價金額
$ 1,19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文獻館
機關代碼 3.79.59.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研究員
聯絡電話 (02)23115355#20
機關代碼 3.79.59.8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文獻館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174之1號
聯絡人 吳研究員
聯絡電話 (02)23115355#20
傳真號碼 (02)23115770
電子郵件信箱 bt-10025@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174之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繳納新臺幣壹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16 17:00
開標時間 106/11/17 10: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174之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174之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至107 年12 月2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及章程 二、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三、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請詳閱投標需知第貳節、投標廠商資格條件之十三、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1/4等標期(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本機關釋疑期限為投標截止前一日。 ●廠商對招標文件提出異議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1/4等標期(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或至少10日)。本機關處理異議期限:自收受異議次日起15日內。 ●本案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60日有效。(依招標須知) ●本案預定開標後30日內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文獻館
機關代碼 3.79.59.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研究員
聯絡電話
(02)23115355#20
機關代碼
3.79.59.8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文獻館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174之1號
聯絡人
吳研究員
聯絡電話
(02)23115355#20
傳真號碼
(02)23115770
電子郵件信箱
bt-10025@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174之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繳納新臺幣壹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16 17:00
開標時間
106/11/17 10: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174之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174之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至107 年12 月2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及章程 二、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三、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請詳閱投標需知第貳節、投標廠商資格條件之十三、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1/4等標期(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本機關釋疑期限為投標截止前一日。 ●廠商對招標文件提出異議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1/4等標期(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或至少10日)。本機關處理異議期限:自收受異議次日起15日內。 ●本案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60日有效。(依招標須知) ●本案預定開標後30日內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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