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凃家棋/(業務)宋宜臻27208889#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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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tm-chiahci@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111年度:後續擴充期間11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擴充金額為18萬8,305元。
二、112、113年度:得標廠商若經機關評定為優良廠商(合格分數80分以上),機關得洽原廠商採限制性招標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為102萬元(1個年度為51萬元,共2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037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3樓秘書室收發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函頒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僅需任一項符合):E601010電器承裝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EZ99990其他工程業、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F113010電子材料批發業、F401010國際貿易業、J601010藝文服務業、J602010演藝活動業、JA02010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ZZ99999、劇場舞台燈光、音響、吊具等設備器材之按裝設計出租買賣業務、各種有(無)線電通信器材(含電話機、電話交換機等)之按裝維修買賣業務、電子儀器零組件、家電按裝維修買賣業務(許可業務除外)、各種電腦器材及其週邊相關設備按裝維修買賣及其軟硬體設計等業務、各種電氣器材及其零件之買賣及進出口業務。
2.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融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查詢⽇期應為截⽌投標⽇前6個⽉以內)
3.具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期或前⼀期)
4.餘詳本處採購廠商招標證件審查表所列。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無收取押標金、履約保證金。
二、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1⽉15⽇前以書⾯⽅式送達本處請求釋疑,本處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11⽉23⽇前以書⾯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三、經資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屆時由本處業務課另行通知採購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
四、本案屬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案件,採購評選委員名單已公開。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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