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凃家棋/(業務)宋宜臻27208889#3350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凃家棋/(業務)宋宜臻27208889#3350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5775931分機352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tm-chiahci@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0年親子劇場觀眾席LED場燈系統更新採購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3樓秘書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本費新台幣200元整,僅受理現⾦繳納,郵購者請附貼⾜快捷回郵郵資 之⼤型回郵信封⼄只。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06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07 11: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5037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3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10,000元整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037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秘書室)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0年5月2日止,應完成安裝、測試及調整作業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採購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登記立案廠商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資格需具備:登記營業項目: E601020電器安裝業、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Z99990其他工程業、各種燈光照明器材及其零件之買賣及進出口業務、燈光控制器(調光器、舞台燈光)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各種電氣器材及其零件之買賣及進出口業務。
2.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融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查詢⽇期應為截⽌投標⽇前6個⽉以內)
3.具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期或前⼀期)
4.餘詳本處採購廠商招標證件審查表所列。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為第2次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僅修改投標封套之截標時間及開標時間,餘無變更。
二、履約保證⾦額度:11萬元整。
三、保固期:驗收合格日起2年,保固保證⾦:6萬元整。
四、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110年3⽉31⽇⾄110年4⽉6⽇下午5時⽌,於上班時間⾄本處3樓秘書室出納室購買。
五、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每份⼯本費新台幣200元整,僅受理現⾦繳納,郵購者請附貼⾜快捷回郵郵資之⼤型回郵信封⼄只。
六、收受招標文件⽅式及地點:專⼈送達或掛號郵寄⾄臺北市八德路3段25號3樓(秘書室收發處)簽收。
七、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4⽉1⽇前以書⾯⽅式送達本處請求釋疑,本處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4⽉1⽇前,以書⾯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八、依據臺北市政府109年4⽉16⽇「招標文件公告底價作業流程圖」規定,本案採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220萬元整。
九、其它:
1.履約期限說明:自決標日起至110年5月2日止(廠商應於110年5月2日前至親子劇場安裝採購標的,並完成所有測試及調整作業),詳細規定請詳閱招標文件之契約書。
2.本採購案標的之「鋁製工作架」不允許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詳細規定請詳閱契約及採購需求說規定。
3.其餘事項詳如招標文件。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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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1T02:13:3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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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tm-chiahci@mail.taipei.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3樓秘書室)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本費新台幣200元整,僅受理現⾦繳納,郵購者請附貼⾜快捷回郵郵資 之⼤型回郵信封⼄只。
開標地點
105037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10,0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037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0年5月2日止,應完成安裝、測試及調整作業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採購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登記立案廠商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資格需具備:登記營業項目: E601020電器安裝業、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Z99990其他工程業、各種燈光照明器材及其零件之買賣及進出口業務、燈光控制器(調光器、舞台燈光)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各種電氣器材及其零件之買賣及進出口業務。 2.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融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查詢⽇期應為截⽌投標⽇前6個⽉以內) 3.具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期或前⼀期) 4.餘詳本處採購廠商招標證件審查表所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為第2次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僅修改投標封套之截標時間及開標時間,餘無變更。 二、履約保證⾦額度:11萬元整。 三、保固期:驗收合格日起2年,保固保證⾦:6萬元整。 四、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110年3⽉31⽇⾄110年4⽉6⽇下午5時⽌,於上班時間⾄本處3樓秘書室出納室購買。 五、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每份⼯本費新台幣200元整,僅受理現⾦繳納,郵購者請附貼⾜快捷回郵郵資之⼤型回郵信封⼄只。 六、收受招標文件⽅式及地點:專⼈送達或掛號郵寄⾄臺北市八德路3段25號3樓(秘書室收發處)簽收。 七、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4⽉1⽇前以書⾯⽅式送達本處請求釋疑,本處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4⽉1⽇前,以書⾯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八、依據臺北市政府109年4⽉16⽇「招標文件公告底價作業流程圖」規定,本案採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220萬元整。 九、其它: 1.履約期限說明:自決標日起至110年5月2日止(廠商應於110年5月2日前至親子劇場安裝採購標的,並完成所有測試及調整作業),詳細規定請詳閱招標文件之契約書。 2.本採購案標的之「鋁製工作架」不允許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詳細規定請詳閱契約及採購需求說規定。 3.其餘事項詳如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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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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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親子劇場觀眾席LED場燈系統更新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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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465-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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