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08080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劇場燈光設備維護保養案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決標日:107/11/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奇睿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40,000
原始預算
$ 1,042,617
底價金額
$ 94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機關代碼 3.79.59.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翠雲
聯絡電話 (02)25775931#352
機關代碼 3.79.59.7
單位名稱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
聯絡人 黃翠雲
聯絡電話 (02)25775931#352
傳真號碼 (02)25779310
電子郵件信箱 tm-ivy@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得標廠商若經機關評定為優良廠商時,機關有權決定是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洽原得標廠商採限制性招標辦理後續擴充,擴充的期間為 2年,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雙方換文方式辦理。 優良廠商之評定,機關於履約期間,對廠商提供之勞務服務,進行履約效益評分。受評廠商分數達合格分數【75】分以上者,按契約約定條件辦理後續擴充事宜。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3樓秘書室出納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僅受理現金繳納,郵購者請附貼足快捷回郵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乙只。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0 17:00
開標時間 107/11/21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臺北市八德路3段25號) 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3樓秘書室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登記立案廠商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3.具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餘詳如本處採購廠商招標證件審查表所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保證金額度:50000元。 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1月11日前以書面方式送達本處請求釋疑,本處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1月19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其它: 1.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得標廠商若經機關評定為優良廠商時,機關有權決定是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洽原得標廠商採限制性招標辦理後續擴充,擴充的期間為 2年,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雙方換文方式辦理。 優良廠商之評定,機關於履約期間,對廠商提供之勞務服務,進行履約效益評分。受評廠商分數達合格分數【75】分以上者,按契約約定條件辦理後續擴充事宜。 2.107年11月21日開標日為資格審查,俟審查結果,再辦理評選會議(簡報)。 3.其餘事項詳如招標文件。 4.本案公告委員名單於「採購評選委員管理」.預計決標日為107年12月21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9.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翠雲
聯絡電話
(02)25775931#352
機關代碼
3.79.59.7
單位名稱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
聯絡人
黃翠雲
聯絡電話
(02)25775931#352
傳真號碼
(02)25779310
電子郵件信箱
tm-ivy@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得標廠商若經機關評定為優良廠商時,機關有權決定是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洽原得標廠商採限制性招標辦理後續擴充,擴充的期間為 2年,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雙方換文方式辦理。 優良廠商之評定,機關於履約期間,對廠商提供之勞務服務,進行履約效益評分。受評廠商分數達合格分數【75】分以上者,按契約約定條件辦理後續擴充事宜。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3樓秘書室出納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僅受理現金繳納,郵購者請附貼足快捷回郵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乙只。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0 17:00
開標時間
107/11/21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臺北市八德路3段25號) 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3樓秘書室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登記立案廠商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3.具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餘詳如本處採購廠商招標證件審查表所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保證金額度:50000元。 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1月11日前以書面方式送達本處請求釋疑,本處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1月19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其它: 1.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得標廠商若經機關評定為優良廠商時,機關有權決定是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洽原得標廠商採限制性招標辦理後續擴充,擴充的期間為 2年,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雙方換文方式辦理。 優良廠商之評定,機關於履約期間,對廠商提供之勞務服務,進行履約效益評分。受評廠商分數達合格分數【75】分以上者,按契約約定條件辦理後續擴充事宜。 2.107年11月21日開標日為資格審查,俟審查結果,再辦理評選會議(簡報)。 3.其餘事項詳如招標文件。 4.本案公告委員名單於「採購評選委員管理」.預計決標日為107年12月21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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