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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第一次擴充期間自114 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金額為新臺幣323萬元整;第二次擴充期間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2月28日,金額為新臺幣43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8號2樓臺北市中山堂管理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05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8號2樓總務組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或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101010 清潔服務相關業別及 J101020 蚊蟲、老鼠及跳蚤等病媒蚊防治相關業別。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3.具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1期或前1期)
4.詳如本所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所列。
5.詳細資格規範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13點等規定。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且免行政程序上繁複,取消廠商親自至現場購買標單之方式,改為全面電子領標。
◎電子領標文件費新臺幣100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開標方式:
(1)投標文件審查:112年12月22日9時30分
(2)評選會議:另行通知
(3)與評選會議優勝者議價:另行通知
◎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2年12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2年12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餘詳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山堂管理所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