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AC1025 已截止

115年數位典藏儲存系統服務平台建置案

臺北市立美術館 公告日:115/07/23 截止日:115/08/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2,75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0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
機關代碼 3.79.59.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釋賢/林家綺
聯絡電話 (02)25957656#604/505
機關代碼 3.79.59.3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
聯絡人 王釋賢/林家綺
聯絡電話 (02)25957656#604/505
傳真號碼 (02)25850984
電子郵件信箱 bx3343@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03 17:00
開標時間 115/08/04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地下二樓秘書室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收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地下二樓秘書室辦公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僅須任一項符合): 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或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另行提供書面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並須支付電子領標手續費新臺幣20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 請詳投標須知。
重點說明 1.投標時請使用下載自本館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投標應檢附之相關文件(含服務建議書及其附件,所須份數及相關規定請見評選須知)請詳投標須知附表一之審查表。 2.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即本案公告之預算金額),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並應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該報價之內容。倘最優勝廠商報價低於固定服務費用,以該報價決標。 3.開標作業: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4.決標作業:依優勝序位進行議價(議約)。 5.本案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得參與評選。 6.評選方式: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並依評選須知辦理評選作業,依優勝序位,由最優勝廠商優先取得議價權。 7.評選現場廠商需提供之資料,請依規定於投標時一併備齊,俾憑甄選,餘詳評選須知。 8.議價作業:另行通知優勝廠商。
預定決標日 開標次日起30日。
委託項目 詳細規格數量詳如招標文件。
補充說明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點規定,決標後契約書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契約書除正本維持紙本外,副本須利用「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請廠商參閱招標文件所附「電子契約操作手冊」,並先行準備相關帳號及憑證,以加速決標後電子契約簽署進度,若有系統操作疑義,請向臺北市政府資訊局客服專線(02)27208889轉分機8585洽詢。 ※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詳契約第五條)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5年7月27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館於115年7月30日前以書面答覆廠商。 ※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25863696、傳真:2595050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美術館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
機關代碼 3.79.59.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釋賢/林家綺
聯絡電話
(02)25957656#604/505
機關代碼
3.79.59.3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
聯絡人
王釋賢/林家綺
聯絡電話
(02)25957656#604/505
傳真號碼
(02)25850984
電子郵件信箱
bx3343@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03 17:00
開標時間
115/08/04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地下二樓秘書室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收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地下二樓秘書室辦公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僅須任一項符合): 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或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另行提供書面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並須支付電子領標手續費新臺幣20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
請詳投標須知。
重點說明
1.投標時請使用下載自本館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投標應檢附之相關文件(含服務建議書及其附件,所須份數及相關規定請見評選須知)請詳投標須知附表一之審查表。 2.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即本案公告之預算金額),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並應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該報價之內容。倘最優勝廠商報價低於固定服務費用,以該報價決標。 3.開標作業: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4.決標作業:依優勝序位進行議價(議約)。 5.本案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得參與評選。 6.評選方式: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並依評選須知辦理評選作業,依優勝序位,由最優勝廠商優先取得議價權。 7.評選現場廠商需提供之資料,請依規定於投標時一併備齊,俾憑甄選,餘詳評選須知。 8.議價作業:另行通知優勝廠商。
預定決標日
開標次日起30日。
委託項目
詳細規格數量詳如招標文件。
補充說明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點規定,決標後契約書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契約書除正本維持紙本外,副本須利用「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請廠商參閱招標文件所附「電子契約操作手冊」,並先行準備相關帳號及憑證,以加速決標後電子契約簽署進度,若有系統操作疑義,請向臺北市政府資訊局客服專線(02)27208889轉分機8585洽詢。 ※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詳契約第五條)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5年7月27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館於115年7月30日前以書面答覆廠商。 ※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25863696、傳真:2595050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美術館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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