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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B2秘書室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B2(臺北市立美術館秘書室辦公室)
履約期限
1:本館通知確認定案日起15個日曆天內。2:112年10月31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營業項目為:J601010藝文服務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詳投標須知)
其他: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另行提供書面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並須支付電子領標收續費新台幣20元整。
其他: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山北路三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地下二樓秘書室會議室。
其他:重點說明
:1.投標時請使用本館所發之投標書、詳細價目表投標。2.決標作業:依優勝序位進行議價。3.本案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得參與評選。4. 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評選順序依各合格投標廠商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並依優勝序位,由最優勝廠商優先取得議價權。5.評選現場廠商需提供之資料,請依規定於投標時一併備齊,俾憑甄選,餘詳評選須知。6.議價作業:另行通知優勝廠商。
其他:委託項目
:臺北市立美術館「視覺識別系統設計案」。詳細內容詳如招標文件。
其他:預定決標日
:開標後30日(投標須知第47點)。
其他:履約期限
:第一階段:本館通知確認定案日起15個日曆天內。第二階段:112年10月31日。
其他:補充說明
: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點規定,決標後契約書〈正本2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投標廠商先行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自然人需申請自然人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維持現有紙本外,需再利用「My 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以加速決標後電子契約簽署進度。有關「My 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將於決標後另行給予得標廠商「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參閱。
※廠商(自然人除外)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112年5月21日前(等標期1/4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館於112年5月26日前(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1/4)以書面答覆廠商。
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25863696、傳真:25950509。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