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EX1025-1 已決標公告

「2020台北雙年展」來程國際運輸案第一次契約變更

臺北市立美術館 決標日:109/10/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翔輝運通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00,000
原始預算
$ 680,260
底價金額
$ 6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
機關代碼 3.79.59.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79.59.3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展覽規劃組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 中山區 中山北路3段181號
聯絡人 陳苑禎/陳菲菲
聯絡電話 (02) 25957656 #208/503
傳真號碼 (02) 25850984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9/10/12 14:00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原公告案號 109EX1025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中山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係辦理契約變更,故雙方簽訂變更契約條款協議書方式辦理
投標廠商家數 1
廠商代碼 80156258
廠商名稱 翔輝運通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行善路128號1樓
廠商電話 (02) 55828000 # 702
決標金額 600,000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9/10/13 - 110/03/15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數 1
品項名稱 「2020台北雙年展」來程國際運輸案第一次契約變更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 翔輝運通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680,260元
底價金額 600,000元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600,000元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9/10/12
決標公告日期 109/10/14
契約編號 109EX1025-1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600,000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79.59.3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
附加說明 「2020台北雙年展」來程國際運輸案(案號109EX1025)(合約號109EX1025)』(以下簡稱本案),經雙方同意,擬變更契約內容,並列入合約: 1、 變更編號:01 2、 變更依據:本協議書依據原契約第十五條,以及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五之相關規定辦理。 3、 變更內容:詳如附件「需求說明書(第一次契約變更)」 1. 原契約項目減作:無 2. 原契約項目加作項目:無 3. 其他約定事項: (1).追加藝術家Nomeda & Gediminas Urbonas作品來程運輸(立陶宛-台灣),詳如附件運輸清單。 (2).追加藝術家Khalil & Joana作品來程運輸(黎巴嫩-台灣),詳如附件運輸清單。 (3).追加海運運輸箱自暫存倉儲至北美館之內陸運輸。 (4).追加來程運輸(含海運及空運)運輸用木箱展期間之館外倉儲暫存租用。 (5).修正原需求說明書第六條履約期程,第4項原文「運輸履約期限(運抵本館且完成館驗):決標日次日起至109年11月16日前。」改為「運輸履約期限(運抵本館且完成館驗):決標日次日起至109年11月16日前。(因本館暫存空間不足,如有10月31日前抵台之作品運輸箱,於海關驗收事務辦理完成後,移至廠商倉儲暫存,並依館方需求於指定時間運回本館。)」 (6).修正原需求說明書第七條標案需求之文字誤植。原文「出借展品所在地到基隆港、台北港、桃園臺北關(TPE)之來回藝術品運輸與保險。本館保留變更運輸清單內容、工作期程、進度及保險條款等之變更權利。」改為「出借展品所在地到基隆港、台北港、桃園臺北關(TPE)之來程藝術品運輸與保險。本館保留變更運輸清單內容、工作期程、進度及保險條款等之變更權利。」 (7).補充原需求說明書第七條標案需求第5項第1款為「作品(廠商承運標的,即運輸清單)價值:海運作品約美金34萬元;空運作品約美金130萬美元(保險價為暫估值,依館方最後提供的運輸清單核實辦理) 。」 (8).修正原詳細價目表(決標後調整)中第25項之文字誤植。原文「5」改為「出口報關費(含驗關文件服務. 機場雜支等費用)」 4、 履約期限:本案依據新增項目調整履約期限如下,並變更查驗及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改採3階段查驗,1次驗收,3次付款。 (1). 履約期限: 第一階段:決標次日起算7日內。 第二階段:決標次日起至109年11月21日(必要維護至11月30日止)。 第三階段:110年3月15日。 (2). 查驗與驗收:本案採三階段查驗,一次書面總驗收。各階段查驗文件如下: 第一階段: 廠商於決標次日起算7日內交付請款文件:運輸計畫書、藝術品綜合保險保單與保費繳交匯款單與收據,送交本館申請第一階段查驗。本館於15工作天內辦理查驗並作成查驗紀錄。 第二階段: 廠商於來程運輸工作執行及佈展工作全數完成後提交請款文件:分批包裝製箱檢核表、出借單位取件確認單、作品狀況書、作品裝箱清單、內陸運輸清單、國外出口/國內進口報關文件、空/海運提單(含轉機交運)文件、本館代表簽認之到館簽收單、運輸工作紀錄照片、工作檢測表、派車紀錄暨安全檢查表、佈展工作紀錄照片、請款明細結算表送交本館申請第二階段查驗。本館於15工作天內辦理查驗並做成查驗紀錄。 第三階段: 廠商於展期間運輸空箱倉儲完成後提交請款文件:本館代表簽認之出館簽收單館與到簽收單(含木箱清單) 、倉庫之簽收單及放行單、倉儲作業紀錄照片(含搬運)、派車紀錄暨安全檢查表、請款明細結算表送交本館申請第三階段查驗。本館於15工作天內辦理查驗並做成查驗紀錄,復於查驗合格後30天內辦理書面總驗收,並
履約期限 (運抵本館且完成館驗):決標日次日起至109年11月16日前。」改為「運輸履約期限(運抵本館且完成館驗):決標日次日起至109年11月16日前。(因本館暫存空間不足,如有10月31日前抵台之作品運輸箱,於海關驗收事務辦理完成後,移至廠商倉儲暫存,並依館方需求於指定時間運回本館。)」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
機關代碼 3.79.59.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79.59.3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展覽規劃組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 中山區 中山北路3段181號
聯絡人
陳苑禎/陳菲菲
聯絡電話
(02) 25957656 #208/503
傳真號碼
(02) 25850984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9/10/12 14:00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原公告案號
109EX1025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中山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係辦理契約變更,故雙方簽訂變更契約條款協議書方式辦理
投標廠商家數
1
廠商代碼
80156258
廠商名稱
翔輝運通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行善路128號1樓
廠商電話
(02) 55828000 # 702
決標金額
600,000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9/10/13 - 110/03/15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數
1
品項名稱
「2020台北雙年展」來程國際運輸案第一次契約變更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
翔輝運通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680,260元
底價金額
600,000元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600,000元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9/10/12
決標公告日期
109/10/14
契約編號
109EX1025-1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600,000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79.59.3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
附加說明
「2020台北雙年展」來程國際運輸案(案號109EX1025)(合約號109EX1025)』(以下簡稱本案),經雙方同意,擬變更契約內容,並列入合約: 1、 變更編號:01 2、 變更依據:本協議書依據原契約第十五條,以及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五之相關規定辦理。 3、 變更內容:詳如附件「需求說明書(第一次契約變更)」 1. 原契約項目減作:無 2. 原契約項目加作項目:無 3. 其他約定事項: (1).追加藝術家Nomeda & Gediminas Urbonas作品來程運輸(立陶宛-台灣),詳如附件運輸清單。 (2).追加藝術家Khalil & Joana作品來程運輸(黎巴嫩-台灣),詳如附件運輸清單。 (3).追加海運運輸箱自暫存倉儲至北美館之內陸運輸。 (4).追加來程運輸(含海運及空運)運輸用木箱展期間之館外倉儲暫存租用。 (5).修正原需求說明書第六條履約期程,第4項原文「運輸履約期限(運抵本館且完成館驗):決標日次日起至109年11月16日前。」改為「運輸履約期限(運抵本館且完成館驗):決標日次日起至109年11月16日前。(因本館暫存空間不足,如有10月31日前抵台之作品運輸箱,於海關驗收事務辦理完成後,移至廠商倉儲暫存,並依館方需求於指定時間運回本館。)」 (6).修正原需求說明書第七條標案需求之文字誤植。原文「出借展品所在地到基隆港、台北港、桃園臺北關(TPE)之來回藝術品運輸與保險。本館保留變更運輸清單內容、工作期程、進度及保險條款等之變更權利。」改為「出借展品所在地到基隆港、台北港、桃園臺北關(TPE)之來程藝術品運輸與保險。本館保留變更運輸清單內容、工作期程、進度及保險條款等之變更權利。」 (7).補充原需求說明書第七條標案需求第5項第1款為「作品(廠商承運標的,即運輸清單)價值:海運作品約美金34萬元;空運作品約美金130萬美元(保險價為暫估值,依館方最後提供的運輸清單核實辦理) 。」 (8).修正原詳細價目表(決標後調整)中第25項之文字誤植。原文「5」改為「出口報關費(含驗關文件服務. 機場雜支等費用)」 4、 履約期限:本案依據新增項目調整履約期限如下,並變更查驗及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改採3階段查驗,1次驗收,3次付款。 (1). 履約期限: 第一階段:決標次日起算7日內。 第二階段:決標次日起至109年11月21日(必要維護至11月30日止)。 第三階段:110年3月15日。 (2). 查驗與驗收:本案採三階段查驗,一次書面總驗收。各階段查驗文件如下: 第一階段: 廠商於決標次日起算7日內交付請款文件:運輸計畫書、藝術品綜合保險保單與保費繳交匯款單與收據,送交本館申請第一階段查驗。本館於15工作天內辦理查驗並作成查驗紀錄。 第二階段: 廠商於來程運輸工作執行及佈展工作全數完成後提交請款文件:分批包裝製箱檢核表、出借單位取件確認單、作品狀況書、作品裝箱清單、內陸運輸清單、國外出口/國內進口報關文件、空/海運提單(含轉機交運)文件、本館代表簽認之到館簽收單、運輸工作紀錄照片、工作檢測表、派車紀錄暨安全檢查表、佈展工作紀錄照片、請款明細結算表送交本館申請第二階段查驗。本館於15工作天內辦理查驗並做成查驗紀錄。 第三階段: 廠商於展期間運輸空箱倉儲完成後提交請款文件:本館代表簽認之出館簽收單館與到簽收單(含木箱清單) 、倉庫之簽收單及放行單、倉儲作業紀錄照片(含搬運)、派車紀錄暨安全檢查表、請款明細結算表送交本館申請第三階段查驗。本館於15工作天內辦理查驗並做成查驗紀錄,復於查驗合格後30天內辦理書面總驗收,並
履約期限
(運抵本館且完成館驗):決標日次日起至109年11月16日前。」改為「運輸履約期限(運抵本館且完成館驗):決標日次日起至109年11月16日前。(因本館暫存空間不足,如有10月31日前抵台之作品運輸箱,於海關驗收事務辦理完成後,移至廠商倉儲暫存,並依館方需求於指定時間運回本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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