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EX1014 已決標公告

「池田亮司個展」投影機租賃案

臺北市立美術館 決標日:108/06/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基匠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80,000
原始預算
$ 3,343,000
底價金額
$ 3,100,000
決標折數
96.1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
機關代碼 3.79.59.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蕭淑文/張銘育
聯絡電話 (02)25957656#206/503
機關代碼 3.79.59.3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展覽規劃組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
聯絡人 蕭淑文/張銘育
聯絡電話 (02)25957656#206/503
傳真號碼 (02)25850984
電子郵件信箱 noriko62@tfam.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43,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6/12 17:00
開標時間 108/06/13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地下2樓秘書室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7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8/1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地下2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租賃期間:108年7月15日至108年11月17日止。 1.第一階段:廠商於決標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完成本案投影機含廣角鏡頭交貨。 2.第二階段:廠商於108年11月17日次日起20個日曆天內將投影設備清點無誤後運離機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09月01日府工採字第10530240000號函修頒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F113020電器批發業、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F213010電器零售業、E601010電器承裝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I103060管理顧問業)、2.押標金繳納憑據(押標金:新台幣170,000元整)、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原廠經銷授權證明(Panasonic)、4.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開標地點_2 臺北市中山北路三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地下2樓秘書室會議室。
履約保證金額度 契約金額之10%。
預定決標日 開標後30日(108年7月13日)「投標須知47點」
委託項目 藝術家因作品相容性及呈現品質一致性要求,指定Panasonic DLP雷射投影機;租賃Panasonic雷射投影機:1.PT-RZ970雷射投影機(DLP)共3台、2.PT-RZ-870雷射投影機(DLP)共4台、3.廣角鏡頭ET-DLE150共7個,含維護。詳細規格數量詳如招標文件。本案因作品指定要求不開放同等品及其他廠牌投影機投標,且投標廠商應取得上列機種型號原廠經銷證明方得參與投標,經銷證明為投標廠商資格審查文件。
補充說明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條規定,決標後契約書〈正本2份、副本6份共計8 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108年6月7日前(等標期1/4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館於108年6月11日前(截標日前1日)以書面答覆廠商。 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25863696、傳真:2595050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美術館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
機關代碼 3.79.59.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蕭淑文/張銘育
聯絡電話
(02)25957656#206/503
機關代碼
3.79.59.3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展覽規劃組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
聯絡人
蕭淑文/張銘育
聯絡電話
(02)25957656#206/503
傳真號碼
(02)25850984
電子郵件信箱
noriko62@tfam.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43,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6/12 17:00
開標時間
108/06/13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地下2樓秘書室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7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8/1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地下2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租賃期間:108年7月15日至108年11月17日止。 1.第一階段:廠商於決標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完成本案投影機含廣角鏡頭交貨。 2.第二階段:廠商於108年11月17日次日起20個日曆天內將投影設備清點無誤後運離機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09月01日府工採字第10530240000號函修頒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F113020電器批發業、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F213010電器零售業、E601010電器承裝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I103060管理顧問業)、2.押標金繳納憑據(押標金:新台幣170,000元整)、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原廠經銷授權證明(Panasonic)、4.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開標地點_2
臺北市中山北路三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地下2樓秘書室會議室。
履約保證金額度
契約金額之10%。
預定決標日
開標後30日(108年7月13日)「投標須知47點」
委託項目
藝術家因作品相容性及呈現品質一致性要求,指定Panasonic DLP雷射投影機;租賃Panasonic雷射投影機:1.PT-RZ970雷射投影機(DLP)共3台、2.PT-RZ-870雷射投影機(DLP)共4台、3.廣角鏡頭ET-DLE150共7個,含維護。詳細規格數量詳如招標文件。本案因作品指定要求不開放同等品及其他廠牌投影機投標,且投標廠商應取得上列機種型號原廠經銷證明方得參與投標,經銷證明為投標廠商資格審查文件。
補充說明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條規定,決標後契約書〈正本2份、副本6份共計8 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108年6月7日前(等標期1/4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館於108年6月11日前(截標日前1日)以書面答覆廠商。 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25863696、傳真:2595050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美術館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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