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RE0035 已決標公告

「檔案轉向」研討會及布魯諾.拉圖工作坊錄影記錄案

臺北市立美術館 決標日:106/03/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陳文榮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2,000
原始預算
$ 205,000
底價金額
$ 202,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
機關代碼 3.79.59.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方紫雲/陳美瑾
聯絡電話 (02)25957656#126/505
機關代碼 3.79.59.3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
聯絡人 方紫雲/陳美瑾
聯絡電話 (02)25957656#126/505
傳真號碼 (02)25850984
電子郵件信箱 mei.ching@tfam.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03/17
原公告日 106/03/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3/21 17:00
開標時間 106/03/22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總務組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總務組辦公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4月8日至106年5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勞務契約範本並參考主管機關契約訂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1)自然人,(2)其它業類: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 J401010電影片製作業、J503020電視節目製作業、J503040廣播電視廣告業、J503050錄影節目帶業)。(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另行提供書面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並須支付電子領標手續費新台幣20元整。
開標地點_2 臺北市中山北路三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總務組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無需繳納。
履約保證金額度 無需繳納。
重點說明 1.投標時請使用本館上網公告之表格(請勿變更修改格式、文字,以免資格不符)。2.本案開標日期(106年3月22日)係指資格審查日期,資格合格者始得參與評審會議。3.甄審現場廠商需提供資料請依規定於投標文件中備齊,俾憑甄審,餘詳評審須知。4.評審會議時間:106年3月22日16時00分,本館另行通知資格合格廠商評審地點。5.議價作業:另行通知經評審最符合需要者。
預定決標日 106年4月22日
委託項目 詳細規格數量詳如招標文件。
補充說明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條規定,決標後契約書〈正本2份、副本6份共計8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106年3月19日(四分之一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館於106年3月20日(截標日前一天)以書面答覆廠商。 (一)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25863696、傳真:25950509。 (二)申訴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轉1058或105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058或1059)、傳真:02-27205870、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美術館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
機關代碼 3.79.59.3
聯絡人
方紫雲/陳美瑾
聯絡電話
(02)25957656#126/505
機關代碼
3.79.59.3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
聯絡人
方紫雲/陳美瑾
聯絡電話
(02)25957656#126/505
傳真號碼
(02)25850984
電子郵件信箱
mei.ching@tfam.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03/17
原公告日
106/03/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3/21 17:00
開標時間
106/03/22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總務組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總務組辦公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4月8日至106年5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勞務契約範本並參考主管機關契約訂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1)自然人,(2)其它業類: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 J401010電影片製作業、J503020電視節目製作業、J503040廣播電視廣告業、J503050錄影節目帶業)。(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另行提供書面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並須支付電子領標手續費新台幣20元整。
開標地點_2
臺北市中山北路三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總務組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無需繳納。
履約保證金額度
無需繳納。
重點說明
1.投標時請使用本館上網公告之表格(請勿變更修改格式、文字,以免資格不符)。2.本案開標日期(106年3月22日)係指資格審查日期,資格合格者始得參與評審會議。3.甄審現場廠商需提供資料請依規定於投標文件中備齊,俾憑甄審,餘詳評審須知。4.評審會議時間:106年3月22日16時00分,本館另行通知資格合格廠商評審地點。5.議價作業:另行通知經評審最符合需要者。
預定決標日
106年4月22日
委託項目
詳細規格數量詳如招標文件。
補充說明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條規定,決標後契約書〈正本2份、副本6份共計8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106年3月19日(四分之一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館於106年3月20日(截標日前一天)以書面答覆廠商。 (一)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25863696、傳真:25950509。 (二)申訴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轉1058或105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058或1059)、傳真:02-27205870、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美術館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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