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EX1022 已決標公告

106年展覽專案管理服務委託案

臺北市立美術館 決標日:105/12/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福騰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81,278
原始預算
$ 2,651,100
底價金額
$ 2,650,000
決標折數
97.4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
機關代碼 3.79.59.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芸娜/張銘育
聯絡電話 (02)25957656#201/503
機關代碼 3.79.59.3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展覽組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
聯絡人 廖芸娜/張銘育
聯絡電話 (02)25957656#201/503
傳真號碼 (02)25850984
電子郵件信箱 noriko62@tfam.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651,1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期前,經機關評估,因業務需要得依原契約金額擴充三成並續約3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30 17:00
開標時間 105/12/30 17:3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總務組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總務組辦公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I701011就業服務業、I103060管理顧問業、IZ12人力派遣業(勞動派遣服務)或相關業者)。※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押標金繳納憑據(押標金:新台幣130,000元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館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並須支付電子領標手續費新台幣20元整。
重點說明 投標時請使用本館提供之報價詳細表投標並依投標須知規定格式填寫或鍵入,擅改本機關原訂內容者為無效標,餘詳投標須知。
履約保證金額度 契約金額之10%。
預定決標日 106年1月26日
注意事項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條規定,決標後契約書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委託項目 106年展覽專案管理服務委託案,詳招標文件。 法源依據: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8及19條規定辦理。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105年12月24日前(等標期1/4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館於105年12月29日前(截標日前1日)以書面答覆廠商。
其他 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25863696、傳真:25950509。 (一)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二)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轉1058或105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058或1059)、傳真:02-27205870、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美術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
機關代碼 3.79.59.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芸娜/張銘育
聯絡電話
(02)25957656#201/503
機關代碼
3.79.59.3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展覽組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
聯絡人
廖芸娜/張銘育
聯絡電話
(02)25957656#201/503
傳真號碼
(02)25850984
電子郵件信箱
noriko62@tfam.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651,1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期前,經機關評估,因業務需要得依原契約金額擴充三成並續約3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30 17:00
開標時間
105/12/30 17:3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總務組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總務組辦公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I701011就業服務業、I103060管理顧問業、IZ12人力派遣業(勞動派遣服務)或相關業者)。※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押標金繳納憑據(押標金:新台幣130,000元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館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並須支付電子領標手續費新台幣20元整。
重點說明
投標時請使用本館提供之報價詳細表投標並依投標須知規定格式填寫或鍵入,擅改本機關原訂內容者為無效標,餘詳投標須知。
履約保證金額度
契約金額之10%。
預定決標日
106年1月26日
注意事項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條規定,決標後契約書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委託項目
106年展覽專案管理服務委託案,詳招標文件。 法源依據: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8及19條規定辦理。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105年12月24日前(等標期1/4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館於105年12月29日前(截標日前1日)以書面答覆廠商。
其他
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25863696、傳真:25950509。 (一)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二)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轉1058或105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058或1059)、傳真:02-27205870、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美術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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