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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iko62@tfam.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期前,經機關評估,若履約期間執行金額未達契約上限金額,得於不逾原契約上限金額原則下續約3個月;若履約期間執行金額已達契約上限金額,得保留後續增購契約上限金額3成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本館總務組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總務組辦公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營業項目為E801010 室內裝潢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E801020門窗安裝工程業、E801030室內輕鋼架工程業、I503010 景觀、室內設計業)、企劃書或服務建議書12份。(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只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為無效標,本項目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館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並須支付電子領標手續費新台幣20元整。
重點說明
投標時請使用本館所發之報價詳細表投標,餘詳投標須知。
法源依據
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規定辦理。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點規定,決標後契約書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106年1月27日前(等標期1/4),以書面向本館提出,本館於106年2月8日前(截標前1日)以書面答覆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
106年3月12日(投標須知47點)
注意事項
本案係屬異質最低標採購案,採取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請投標廠商將證件封、價格封分別書面密封,連同服務企劃書12份與其他依規定需繳交文件,一併裝入投標封套(電子檔列印後分別貼於適當大小牛皮紙信封),並依規定封裝後投標。
補充說明
本採購案為預約式契約(或稱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乘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新台幣14,352,400)元整,契約期限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07年10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機關依各實際展覽檔期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
其他
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25863696、傳真:25950509。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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