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5 已決標公告

113年上半年住宿服務案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決標日:113/03/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晶華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5,700
原始預算
$ 315,700
底價金額
$ 315,7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機關代碼 3.79.59.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張育嘉/游嘉慧
聯絡電話 (02)25786731#734/733
機關代碼 3.79.59.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
聯絡人 張育嘉/游嘉慧
聯絡電話 (02)25786731#734/733
傳真號碼 (02)25787731
電子郵件信箱 es2191@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07 17:00
開標時間 113/03/08 11:00
開標地點 105037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7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037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7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3年8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函訂頒採購契約範本,並依本案實際情況修定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補充如下:(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代碼、營業項⽬須包含:J901011觀光旅館業。(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詳細資格規範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13點等規定。 (4).建議按本案之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所列依序備妥。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案為複數決標案件,分3項招標,第2項及第3項已於第1次招標時決標;本次〈第2次招標〉僅就第1項辦理招標。》
其他:重點說明 :投標時請務必使用下載本團於政府電子網公告之招標文件(包括詳細價目表)投標。
其他: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總標決標)。
其他:預定決標日 :113年3月18日。
其他:委託項目 :詳如招標文件。
其他:補充說明 : 1.本案開標日係為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可後續評審作業(評審時間及地點:由主持人於開標現場宣布),其評審結果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由本團另行通知符合需要廠商辦理議價。 2.議價當日,請攜帶公司大、小章或授權代理人之私章到場。 3.開標、議價當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而致開標、議價當日本團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本團正常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不再另行通知,其他詳如招標文件。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3月4日17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3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6.本案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報價,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A級客房房型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77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315,7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9.2
聯絡人
張育嘉/游嘉慧
聯絡電話
(02)25786731#734/733
機關代碼
3.79.59.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
聯絡人
張育嘉/游嘉慧
聯絡電話
(02)25786731#734/733
傳真號碼
(02)25787731
電子郵件信箱
es2191@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07 17:00
開標時間
113/03/08 11:00
開標地點
105037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7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037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7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3年8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函訂頒採購契約範本,並依本案實際情況修定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補充如下:(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代碼、營業項⽬須包含:J901011觀光旅館業。(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詳細資格規範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13點等規定。 (4).建議按本案之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所列依序備妥。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案為複數決標案件,分3項招標,第2項及第3項已於第1次招標時決標;本次〈第2次招標〉僅就第1項辦理招標。》
其他:重點說明
:投標時請務必使用下載本團於政府電子網公告之招標文件(包括詳細價目表)投標。
其他:預定決標日
:113年3月18日。
其他:委託項目
:詳如招標文件。
其他:補充說明
: 1.本案開標日係為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可後續評審作業(評審時間及地點:由主持人於開標現場宣布),其評審結果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由本團另行通知符合需要廠商辦理議價。 2.議價當日,請攜帶公司大、小章或授權代理人之私章到場。 3.開標、議價當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而致開標、議價當日本團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本團正常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不再另行通知,其他詳如招標文件。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3月4日17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3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6.本案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報價,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A級客房房型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77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315,7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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