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22 已決標公告

112-113年辦公處所清潔勞務服務案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決標日:112/05/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松順國際事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2,052
原始預算
$ 432,000
底價金額
$ 432,000
決標折數
97.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機關代碼 3.79.59.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育嘉/陳昭秀
聯絡電話 (02)25786731#734/731
機關代碼 3.79.59.2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興寧街2號3樓
聯絡人 張育嘉/陳昭秀
聯絡電話 (02)25786731#734/731
傳真號碼 (02)25787731
電子郵件信箱 bh5671@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向得標廠商增購權利,增購金額為21萬6,000元整,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擴充期間為113年7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29 17:00
開標時間 112/05/30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興寧街2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興寧街2號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項目 清潔服務
分類 辦公大樓清潔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函訂頒採購契約範本,並依本案實際情況修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或優先採購資訊平台:辦公大樓清潔服務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且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2)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3)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b.章程或優先採購資訊平台:辦公大樓清潔服務等。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3.具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詳如本團採購廠商招標證件審查表所列。 5.詳細資格規範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13點等規定。
其他: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本案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開標地點 :108029臺北市萬華區興寧街2號3樓。
其他:押標金額度 :免。
其他:履約保證金額度 :免。
其他:重點說明 : 投標時請務必使用下載本團於政府電子網公告之招標文件(包括詳細價目表)投標。 決標方式:最低標(總標決標)。並依「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3條所定清潔物品及服務,及該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機構、團體、庇護工場及非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投標,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予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意旨」,其作業程序依投標須知第67點規定辦理。
其他:預定決標日 :112年5月30日。
其他:委託項目 :詳如招標文件。
其他:履約期限 :112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止。
其他:補充說明 : 1.本案開標日先進行為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立即進入議、比價程序,請攜帶公司大、小章或授權代理人之私章到場。 2.開標、議價當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而致開標、議價當日本團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本團正常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不再另行通知,其他詳如招標文件。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5月25日17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5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5.本案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報價,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9.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育嘉/陳昭秀
聯絡電話
(02)25786731#734/731
機關代碼
3.79.59.2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興寧街2號3樓
聯絡人
張育嘉/陳昭秀
聯絡電話
(02)25786731#734/731
傳真號碼
(02)25787731
電子郵件信箱
bh5671@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向得標廠商增購權利,增購金額為21萬6,000元整,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擴充期間為113年7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29 17:00
開標時間
112/05/30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興寧街2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興寧街2號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項目
清潔服務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函訂頒採購契約範本,並依本案實際情況修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或優先採購資訊平台:辦公大樓清潔服務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且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2)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3)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b.章程或優先採購資訊平台:辦公大樓清潔服務等。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3.具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詳如本團採購廠商招標證件審查表所列。 5.詳細資格規範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13點等規定。
其他: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本案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開標地點
:108029臺北市萬華區興寧街2號3樓。
其他:押標金額度
:免。
其他:履約保證金額度
:免。
其他:重點說明
: 投標時請務必使用下載本團於政府電子網公告之招標文件(包括詳細價目表)投標。 決標方式:最低標(總標決標)。並依「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3條所定清潔物品及服務,及該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機構、團體、庇護工場及非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投標,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予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意旨」,其作業程序依投標須知第67點規定辦理。
其他:預定決標日
:112年5月30日。
其他:委託項目
:詳如招標文件。
其他:履約期限
:112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止。
其他:補充說明
: 1.本案開標日先進行為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立即進入議、比價程序,請攜帶公司大、小章或授權代理人之私章到場。 2.開標、議價當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而致開標、議價當日本團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本團正常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不再另行通知,其他詳如招標文件。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5月25日17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5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5.本案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報價,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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