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7樓綜合企劃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不提供紙本,請自備隨身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6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小類為F113機械器具批發業或F213機械器具零售業等或與採購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預算金額:新臺幣265萬元整。
(二)採購金額:新臺幣265萬元整。
(三)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108年5月27日下午5時止。
(四)履約地點:臺北市。
(五)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6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實地黏貼反光標識。
(六)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5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本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5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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