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2611520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車用空氣壓縮機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決標日:115/06/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三華電機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76,960
原始預算
$ 928,000
底價金額
$ 928,000
決標折數
94.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79.5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2 - 幫浦, 壓縮機, 液壓與氣動引擎, 閥門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正忠 / 災害搶救科 林行楊#6563
聯絡電話 (02)27297668#6526
機關代碼 3.79.57
單位名稱 綜合企劃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
聯絡人 羅正忠 / 災害搶救科 林行楊#6563
聯絡電話 (02)27297668#6526
傳真號碼 (02)27585513
電子郵件信箱 rn0015@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08 17:00
開標時間 115/06/09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臺北市政府消防局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9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臺北市政府府頒最新版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細類為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小類為F113機械器具批發業或F213機械器具零售業等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 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 證明文件(查詢⽇期應 為截⽌投標⽇前半年以 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 點第3項第2款第1⽬等 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6⽉5⽇前 以書⾯送達本局請求釋疑,本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6⽉8⽇ 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有關本案採購標的項⽬、數量及規範疑義,請洽本局需求單位(災害搶 救科):林先⽣〈02-27297668分機6563〉。 三、依投標須知第57點(四)2.(6)之規定,本案投標書標價⾼於公告之預算, 判定為不合格標。 四、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 利⽤⾃然⼈憑證、⼯商憑證或同等效⼒之電⼦憑證直接登入地⽅稅網路申報 作業入⼝網,依契據性質⾃⾏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 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正忠 / 災害搶救科 林行楊#6563
聯絡電話
(02)27297668#6526
機關代碼
3.79.57
單位名稱
綜合企劃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
聯絡人
羅正忠 / 災害搶救科 林行楊#6563
聯絡電話
(02)27297668#6526
傳真號碼
(02)27585513
電子郵件信箱
rn0015@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08 17:00
開標時間
115/06/09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臺北市政府消防局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9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臺北市政府府頒最新版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細類為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小類為F113機械器具批發業或F213機械器具零售業等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 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 證明文件(查詢⽇期應 為截⽌投標⽇前半年以 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 點第3項第2款第1⽬等 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6⽉5⽇前 以書⾯送達本局請求釋疑,本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6⽉8⽇ 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有關本案採購標的項⽬、數量及規範疑義,請洽本局需求單位(災害搶 救科):林先⽣〈02-27297668分機6563〉。 三、依投標須知第57點(四)2.(6)之規定,本案投標書標價⾼於公告之預算, 判定為不合格標。 四、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 利⽤⾃然⼈憑證、⼯商憑證或同等效⼒之電⼦憑證直接登入地⽅稅網路申報 作業入⼝網,依契據性質⾃⾏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 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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