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2611016 已決標公告

110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醫療用口罩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決標日:110/07/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世訊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4,000
原始預算
$ 3,250,000
底價金額
$ 3,250,000
決標折數
10.5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79.5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沂軍
聯絡電話 (02)27297668#6526
機關代碼 3.79.57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
聯絡人 林沂軍
聯絡電話 (02)27297668#6526
傳真號碼 (02)27585513
電子郵件信箱 bigbody0116@tf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7/22
原公告日 110/07/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不提供紙本,請自備隨身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8/02 17:00
開標時間 110/08/03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6萬2,5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等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 二、其他證明文件:販賣業(或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營業項目應包含醫療器材)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二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 二、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7月14日工程企字第1100100329號令發布修正「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修正招標機關釋疑期限,機關將於110年7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7月21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一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事項,詳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規格及投標須知。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0年7月26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8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7月15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內容辦理。 ※本案採分項複數決標,已於110年7月2日部分決標(品項1:醫療用口罩-1),本次招標係針對未決標部分(品項2:醫療用口罩-2,個別預算325萬元,預估數量13,000盒)進行招標,由報價最低且進入底價之1家廠商得標。 一、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7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本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7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二、履約期限: 分批交貨之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兩者以先屆者為準。依本局每次通知交貨日起按本局通知交貨數量,送達本局指定之場所並交清該批數量。 三、本案採公告底價為新臺幣325萬元整(本案採分項複數決標,每項底價個別為325萬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醫療用口罩-2
預估數量 13000
單位
截標時間 110/08/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沂軍
聯絡電話
(02)27297668#6526
機關代碼
3.79.57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
聯絡人
林沂軍
聯絡電話
(02)27297668#6526
傳真號碼
(02)27585513
電子郵件信箱
bigbody0116@tf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7/22
原公告日
110/07/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不提供紙本,請自備隨身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8/02 17:00
開標時間
110/08/03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6萬2,5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等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 二、其他證明文件:販賣業(或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營業項目應包含醫療器材)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二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 二、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7月14日工程企字第1100100329號令發布修正「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修正招標機關釋疑期限,機關將於110年7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7月21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一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事項,詳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規格及投標須知。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0年7月26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8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7月15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內容辦理。 ※本案採分項複數決標,已於110年7月2日部分決標(品項1:醫療用口罩-1),本次招標係針對未決標部分(品項2:醫療用口罩-2,個別預算325萬元,預估數量13,000盒)進行招標,由報價最低且進入底價之1家廠商得標。 一、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7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本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7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二、履約期限: 分批交貨之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兩者以先屆者為準。依本局每次通知交貨日起按本局通知交貨數量,送達本局指定之場所並交清該批數量。 三、本案採公告底價為新臺幣325萬元整(本案採分項複數決標,每項底價個別為325萬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醫療用口罩-2
預估數量
13000
單位
截標時間
110/08/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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