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4樓開標室(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05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 12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詳契約主文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最新版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細類為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細類為F106010五金批發業、小類為F113機械器具批發業或F213機械器具零售業等或與採購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公告底價為新臺幣700萬元整。
(二)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5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本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5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有關本案採購標的項目、數量及規範疑義,請洽本局需求單位(災害搶救科):張小姐〈02-27297668分機6314〉。
(四)依投標須知第57點(四)2.(6)之規定,本案投標書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或公告之底價,判定為不合格標。
(五)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