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297668 分機 6520
已公告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已公告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已公告資料:標案名稱
大直分隊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汰換更新案
已公告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已公告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已公告資料:開標時間
109/01/31 09:30
已公告資料:原公告日期:remind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已公告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已公告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已公告資料: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台北市財物採購契約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廠商名稱
泰州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廠商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2段59號4樓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廠商電話
(02)23581052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履約起迄日期
109/02/06-109/04/05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否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2:廠商名稱
竑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5:廠商名稱
鴻霖消防安全設備有限公司
決標品項:第1品項:品項名稱
大直分隊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汰換更新案
決標品項:第1品項: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
泰州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379,739元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決標金額
379,739元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底價金額
619,000元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
379,739元
參拾柒萬玖仟柒佰參拾玖元
決標品項: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1:未得標廠商
竑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決標品項: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1:標價金額
498,600元
決標品項: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1: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決標品項: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2:未得標廠商
桔安消防有限公司
決標品項: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2:標價金額
487,000元
決標品項: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2: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決標品項: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3:未得標廠商
益安科技有限公司
決標品項: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3:標價金額
433,000元
決標品項: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3: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決標品項: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4:未得標廠商
鴻霖消防安全設備有限公司
決標品項: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4:標價金額
495,800元
決標品項: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4: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決標資料: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最低標廠商報價37萬9,739元,低於底價之70%,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項次五之規定,主持人當場宣布保留決標,請最低標廠商提出說明。廠商於限期內提出說明函,經評估該說明合理,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項次五執行程序一「照價決標予最低標廠商」之規定,決標予最低標廠商。
決標資料: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決標資料: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9.57
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fetched_at
2020-02-14T16:15:18+08:00
聯絡電話
(02)27297668 分機 652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原公告日期:remind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台北市財物採購契約
投標廠商1:廠商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2段59號4樓
投標廠商1: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投標廠商1:履約起迄日期
109/02/06-109/04/05
第1品項:品項名稱
大直分隊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汰換更新案
第1品項: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
泰州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379,739元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
379,739元 參拾柒萬玖仟柒佰參拾玖元
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1:未得標廠商
竑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1:標價金額
498,600元
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1: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2:未得標廠商
桔安消防有限公司
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2:標價金額
487,000元
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2: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3:未得標廠商
益安科技有限公司
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3:標價金額
433,000元
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3: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4:未得標廠商
鴻霖消防安全設備有限公司
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4:標價金額
495,800元
第1品項:未得標廠商4: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最低標廠商報價37萬9,739元,低於底價之70%,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項次五之規定,主持人當場宣布保留決標,請最低標廠商提出說明。廠商於限期內提出說明函,經評估該說明合理,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項次五執行程序一「照價決標予最低標廠商」之規定,決標予最低標廠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9.57 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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