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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現場不提供紙本,請自備隨身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 6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等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
二、其他證明文件:投標廠商依藥事法規定須具備販賣醫療器材及藥品之資格,投標時應檢附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於招標時公告底價,底價為373萬元整。
(一)預算金額: 新臺幣374萬4,300元。
(二)採購金額: 新臺幣374萬4,300元。
(三)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111年2月21日下午5時止。
(四)履約地點:臺北市。
(五)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2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本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2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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