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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現場不提供紙本,請自備隨身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收發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等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2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本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12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二)履約期限:
1.維護部分:廠商應於111年 月 日至111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並將維護報告及叫修報告(當季無叫修則免附)於每季後10日內送交機關(倘決標日逾111年1月1日則期限調整為自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
2.功能強化部分:廠商應於111年10月15日前完成服務計畫第六條6.1之功能強化項目。
3.教育訓練部分:廠商應於111年9月30日前完成12小時之教育訓練課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