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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期限至109年3月31日止,金額以契約金額之單價計之,且後續擴充之總價不得逾原採購招標時之採購金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不提供紙本,請自 備隨身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勞務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證。小類E601電器承裝、 安裝業等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預算金額:新臺幣219萬6,000元。
採購金額:新臺幣274萬5,000元。
(二)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107年12月5日上午9時0分止。
(三)履約地點:臺北市。
(四)履約期間:廠商應於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倘決標日逾108年1月1日則期限調整為自決標次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
(五)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1月2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本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2月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189萬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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