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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207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8號9樓(南門市場大樓)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詳附加說明)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頒訂之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土木工程、結構工程任一)、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土木工程、結構工程任一)、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投標須知第貳節、十三、(二) 1.之規定。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第7條。
二、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不訂底價,採固定費用給付(285萬679元)。機關與資格審查合格且評選為最優勝廠商進行議價,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但不得更改招標文件之規定,且不得降低廠商投標文件所承諾之內容及評選時廠商所承諾之事項)。
三、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進行評選作業(評選時間、地點由本局另行通知),評選方式以序位法評定,價格不納入評比,投標廠商應於服務建議書詳列報價內容(詳投標須知、評選須知等相關規定)。
2.履約地點:西寧、奇岩、東湖E、南港一號、懷生、大理街、中正、萬美、萬芳社區中心、華昌等10處出租國宅社區,詳服務需求說明書。
3.廠商應於投標前,赴現場勘查社區現況及周邊環境概況,並詳閱契約內容及附件,妥為審視據以投標。
4.餘詳見招標文件。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5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將不逾115年5月21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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