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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d-aa5486@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905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南區)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年度重要工作項目為確保履約執行進度及成果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14年11月20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成立目的、宗旨或任務須與本案標的相關者)。
二、其他業類(營利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等之一者)依法令登記或設立得合法履約之廠商。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臺北市市政大樓9樓本局各辦公區域皆採門禁管制,投標廠商應自行注意時間,避免延誤影響自身權益,另如有洽公需求,得聯絡本案承辦人或洽本局設置於1樓東區市民服務櫃檯(都市計畫工作站)窗口協助辦理。
一、本案係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並參考最有利標精神經公開客觀評審為最符合需要(最優勝)者,取得與本局優先議價權,廠商若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於114年2月5日前送達招標單位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收件日前1日。
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正體中文為準,如有以外國文字書寫檢附之投標文件,應附正體中文譯本。
三、公告之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評選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預定決標日期於開標後30日內。
四、其它詳見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測量科)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