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34005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裁罰管理系統與便民e化土地使用分區營業及使用項目查詢系統 擴充維護案」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決標日:113/12/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華民國公共工程資訊學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75,000
原始預算
$ 678,000
底價金額
$ 67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代碼 3.79.5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洪茹薇 工程員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729
機關代碼 3.79.56
單位名稱 建築管理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
聯絡人 洪茹薇 工程員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729
傳真號碼 (02)27205897
電子郵件信箱 va4523@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機關得依原定招標內容及契約條件保留後續擴充項目「系統維護作業」(見詳細表項目二、四、五)保留後續擴充增購2個月或預計金額共計新臺幣5萬4,215元以內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南區(建築管理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3 17:00
開標時間 113/12/24 09:30
開標地點 本局902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西南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成立目的、宗旨或任務與本案標的相關者)。 二、其他業類(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1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1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等之一者)依法令登記或設立得合法履約之廠商。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臺北市市政大樓9樓本局各辦公區域皆採門禁管制,投標廠商應自行注意時間,避免延誤影響自身權益,另如有洽公需求,得洽本局設置於1樓東區市民服務櫃檯(都市計畫工作站)窗口協助辦理。 一、本案係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並參考最有利標精神經公開客觀評審為最符合需要(最優勝)者,取得與本局優先議價權,廠商若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於113年12月18日前送達招標單位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收件日前1日。 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正體中文為準,如有以外國文字書寫檢附之投標文件,應附正體中文譯本。 三、公告之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評審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預定決標日期於開標後30日內。 四、其它詳見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科)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6
聯絡人
洪茹薇 工程員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729
機關代碼
3.79.56
單位名稱
建築管理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
聯絡人
洪茹薇 工程員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729
傳真號碼
(02)27205897
電子郵件信箱
va4523@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機關得依原定招標內容及契約條件保留後續擴充項目「系統維護作業」(見詳細表項目二、四、五)保留後續擴充增購2個月或預計金額共計新臺幣5萬4,215元以內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南區(建築管理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3 17:00
開標時間
113/12/24 09:30
開標地點
本局902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西南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成立目的、宗旨或任務與本案標的相關者)。 二、其他業類(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1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1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等之一者)依法令登記或設立得合法履約之廠商。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臺北市市政大樓9樓本局各辦公區域皆採門禁管制,投標廠商應自行注意時間,避免延誤影響自身權益,另如有洽公需求,得洽本局設置於1樓東區市民服務櫃檯(都市計畫工作站)窗口協助辦理。 一、本案係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並參考最有利標精神經公開客觀評審為最符合需要(最優勝)者,取得與本局優先議價權,廠商若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於113年12月18日前送達招標單位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收件日前1日。 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正體中文為準,如有以外國文字書寫檢附之投標文件,應附正體中文譯本。 三、公告之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評審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預定決標日期於開標後30日內。 四、其它詳見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科)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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