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9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772186#2924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udd-p3621@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1年度「11處出租國宅外牆安全診斷檢查與申報」勞務採購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25&orgId=3.79.56&cno=1110615NS&seq=02&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9/01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9/02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北市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本局中區辦公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其他: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之日起100日曆天內完成診斷並提送報告書,另須於111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報作業。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頒訂之契約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土木、結構)、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土木、結構)、專業診斷檢查機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一、自機關通知之日起100日曆天內(不含申報所需時程)完成上列建築物檢查及診斷並提送報告書(臺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檢查之檢查報告書、臺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之診斷改善報告書;倘無需改善或立即改善完成,亦須向本局提出診斷報告書);另須於111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報作業。(詳契約第7條)。 二、決標方式:本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審查分數及格且在底價(新臺幣2,019萬8,866元)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三、其他: 1.預定決標日期於評選會議日期後1個月內。 2.履約地點:萬芳三期C等11處出租國宅(詳契約第2條)。 3.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進行評選作業(評選時間、地點由本局另行通知),評選方式以總評分法評定,價格不納入評比,平均總評分達合格分數(80分)以上之投標廠商,方得辦理其價格標之開標(詳評選須知、投標須知等相關規定)。 4.本案經本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委員方定安、委員史維斌、委員洪廸光、委員陳一成、委員陳智盛、委員黃同鋒、委員楊仲家、委員詹添全、委員蘇丁福(按筆畫數順序排列)。 5.本次為第2次招標,廠商得採用前已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惟請自行修正招標文件中「投標封套」之「截止投標時間」與「開標時間」。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8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將不逾111年8月30日。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08-26T01:13:10+08:00
電子郵件信箱
udd-p3621@mail.taipei.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25&orgId=3.79.56&cno=1110615NS&seq=02&UpdSq=01
開標地點
臺北市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本局中區辦公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之日起100日曆天內完成診斷並提送報告書,另須於111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報作業。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頒訂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土木、結構)、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土木、結構)、專業診斷檢查機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一、自機關通知之日起100日曆天內(不含申報所需時程)完成上列建築物檢查及診斷並提送報告書(臺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檢查之檢查報告書、臺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之診斷改善報告書;倘無需改善或立即改善完成,亦須向本局提出診斷報告書);另須於111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報作業。(詳契約第7條)。 二、決標方式:本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審查分數及格且在底價(新臺幣2,019萬8,866元)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三、其他: 1.預定決標日期於評選會議日期後1個月內。 2.履約地點:萬芳三期C等11處出租國宅(詳契約第2條)。 3.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進行評選作業(評選時間、地點由本局另行通知),評選方式以總評分法評定,價格不納入評比,平均總評分達合格分數(80分)以上之投標廠商,方得辦理其價格標之開標(詳評選須知、投標須知等相關規定)。 4.本案經本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委員方定安、委員史維斌、委員洪廸光、委員陳一成、委員陳智盛、委員黃同鋒、委員楊仲家、委員詹添全、委員蘇丁福(按筆畫數順序排列)。 5.本次為第2次招標,廠商得採用前已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惟請自行修正招標文件中「投標封套」之「截止投標時間」與「開標時間」。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8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將不逾111年8月30日。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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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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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11處出租國宅外牆安全診斷檢查與申報」勞務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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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671-建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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