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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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udd-j100254002@mail.taipei.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於履約期限內辦理績效考核,機關得視績效考核結果與符合合格標準之廠商續約增購。本案保留中央另核備本府之500件辦理戶數所需廠商服務費用總經費新臺幣81,600,000元作為後續擴充額度上限;後續擴充期間依契約第七條所訂履約期限辦理,逾新案件開發媒合期則不再受理出租人房東物件申請;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單價(固定費用或費率)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1內政部
補助金額 81,6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南區(905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本機關秘書室總收文)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開始履約,就開發媒合案件進行至多3年之管理服務。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其他業類(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H706011租賃住宅代管業、H706021租賃住宅包租業、H704031不動產仲介經紀業(3項兼備)。
二、其他證明文件:(甲、乙2項兼備):甲、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完成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並向本市地政主管機關領得登記證(登記證所載營業項目需同時包含租賃住宅包租業及租賃住宅代管業2項)。乙、不動產經紀業設立備查公函: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由本市地政主管機關核發之不動產經紀業設立備查公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並準用最有利標經公開客觀評選為最優勝者,依招標文件所載明之固定費用(或費率)與本局辦理議價(約)程序,廠商若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於110年5月19日前送達招標單位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收件日前1日。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正體中文為準,如有以外國文字書寫檢附之投標文件,應附正體中文譯本。三、開標日期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評選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預定決標日期於開標後30日內。四、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延長本案等標期,投標廠商應注意投標文件有效期。五、其它詳見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企劃科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臺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3期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