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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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udd-hbtao0513@mail.taipei.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福德街373巷72號1樓,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北區管理站-南港辦公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南區(905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004,000元(押標金抬頭請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住宅基金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本機關秘書室總收文)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其他業類: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3020】電梯安裝工程業或營業項目含電梯相關設備製造、安裝、買賣、維修等相關業務。二、其他證明文件: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個案特殊性:廠商投標前應自行赴現場勘查現況,妥為估算總標價。二、送達條款:(1)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應送達本契約當事人通知、文件或資料,均應以書面為之,並於送達對方時生效。除於事前取得他方同意變更地址者外,雙方之地址應以下列為準。甲、機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乙、廠商地址:詳採購契約簽約地址。(2)當事人之任一方未依前項規定辦理地址變更,他方案原址,並依當時法律規定之任何一種送達方式辦理時,視為業已送達對方。(3)前項案址寄送,其送達日以掛號函件執據、快遞據或收執聯所載之交寄日期,視為送達。三、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本局就廠商投標文件一次開標,依資格及價格之順序辦理審標,以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總價在底價(新臺幣20,000,000元)以內且無不合理等情形之最低標價為決標原則。四、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正體中文為準,如有以外國文字書寫檢附之投標文件,應附正體中文譯本。五、廠商若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於109年8月26日前送達招標單位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收件日前1日,預定決標日期於開標後30日內。六、餘詳見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