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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南區(9-502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本機關秘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250日曆天完成(不含機關審查時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建築師事務所。二、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科別:都市計畫科、土木工程科)。三、工程技術顧問業(技師科別:都市計畫科、土木工程科)。四、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成立目的、宗旨或任務須與本案標的相關者)。五、其他業類(營業項目:I101技術顧問業、I503景觀、E801建物裝修及裝潢業等之一者依法令登記或設立得合法履約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並準用最有利標經公開客觀評選為最優勝者,取得與本局優先議價權,廠商若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於108年7月10日前送達招標單位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收件日前1日。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正體中文為準,如有以外國文字書寫檢附之投標文件,應附正體中文譯本。三、開標日期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評選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預定決標日期於開標後30日內。四、其它詳見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巿設計科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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