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2400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臺北市出租國宅社區公共照明燈具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決標日:105/12/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瑋辰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8,044
原始預算
$ 333,379
底價金額
$ 275,000
決標折數
72.0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代碼 3.79.5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柯良忠 臨僱管理員
聯絡電話 (02)23113183
機關代碼 3.79.56
單位名稱 住宅服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
聯絡人 柯良忠 臨僱管理員
聯絡電話 (02)23113183
傳真號碼 (02)23113183
電子郵件信箱 udgep@udd.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5/12/07
原公告日 105/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12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3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南區(本局9-507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送達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其他業類: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213010電器零售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等之一者依法令登記或設立得合法履約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本局就廠商投標文件一次開標,依資格及價格之順序辦理審標,以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總價在底價以內且無不合理等情形之最低標價為決標原則。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正體中文為準,如有以外國文字書寫檢附之投標文件,應附正體中文譯本。三、廠商若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於105年12月5日前送達招標單位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收件日前1日,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四、餘詳見招標文件。 更正補充內容: 一、更正本案詳細表西寧出租國宅社區及萬芳社區中心出租國宅之球泡型LED規格為白光15W,詳見招標文件。二、配合本案更正公告延長等標期,截止收件時間更改為105年12月12日17時止,開標時間更改為105年12月13日10時0分,開標地點更改為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南區(本局9-507室),請求釋疑期限配合延至105年12月8日前送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柯良忠 臨僱管理員
聯絡電話
(02)23113183
機關代碼
3.79.56
單位名稱
住宅服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
聯絡人
柯良忠 臨僱管理員
聯絡電話
(02)23113183
傳真號碼
(02)23113183
電子郵件信箱
udgep@udd.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5/12/07
原公告日
105/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12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3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南區(本局9-507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送達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其他業類: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213010電器零售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等之一者依法令登記或設立得合法履約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本局就廠商投標文件一次開標,依資格及價格之順序辦理審標,以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總價在底價以內且無不合理等情形之最低標價為決標原則。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正體中文為準,如有以外國文字書寫檢附之投標文件,應附正體中文譯本。三、廠商若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於105年12月5日前送達招標單位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收件日前1日,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四、餘詳見招標文件。 更正補充內容: 一、更正本案詳細表西寧出租國宅社區及萬芳社區中心出租國宅之球泡型LED規格為白光15W,詳見招標文件。二、配合本案更正公告延長等標期,截止收件時間更改為105年12月12日17時止,開標時間更改為105年12月13日10時0分,開標地點更改為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南區(本局9-507室),請求釋疑期限配合延至105年12月8日前送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2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