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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ya@udd.taipei.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中區辦公室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秘書室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其他:
(一)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二)履約地點:新北市林口區世界大學運動會選手村。
(三)餘詳招標文件。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中華民國106年5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收件日前1日。
(五)第3次公告修正說明:
1.預算調整為新臺幣1,257,795元,修正本案服務計畫書提送期限及垃圾清運地點(契約第七條及工作需求說明書柒、捌)等,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2.本次招標已變更招標文件,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廠商不可沿用前次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六)本次招標,廠商家數規定仍依第一次公開招標之規定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始得開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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