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810W 已決標公告

105年度西區管理站轄管(華昌辦公室等)出租國宅(第2次)建物一般設(施)備預約維修勞務採購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決標日:105/08/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冠緯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00,000
原始預算
$ 2,975,866
底價金額
$ 2,2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代碼 3.79.5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梁文仲
聯絡電話 (02)23063606
機關代碼 3.79.56
單位名稱 住宅服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
聯絡人 梁文仲
聯絡電話 (02)23063606
傳真號碼 (02)23367865
電子郵件信箱 fw190@udd.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環河南路2段175巷18號1樓,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西區管理站(住宅服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06 17:00
開標時間 105/09/07 15: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中區辦公室開標室(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萬8,000元整(抬頭: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0/0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頒訂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E501011】丙等(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E601010】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自開工之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或實作數量分批辦理計價後其總價達契約上限金額(即預算金額)為止,個案完成履約期限依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並報驗(詳契約第七條)。 二、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三、保固期限:2年 四、付款方式:依契約第五條規定辦理。 五、其他: (一)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二)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履約地點:大理、華昌及龍山出租國宅(社區位址詳契約第2條)。 (四)本採購因包含3個出租國宅社區,廠商應指派專人常駐於西區管理站大理辦公室。 (五)得標廠商應辦理本局各出租國宅社區緊急搶修作業(含例假日及下班期間)。 (六)本採購得標廠商需配合本局「出租國宅網路服務平台系統」及其相關操作程序進行線上報修系統測試。其他注意事項請參閱投標須知第102點補充說明內容。 (七)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中華民國105年9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收件日前1日。 六、本次為第2次招標,廠商得沿用前次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惟請自行修正招標文件中「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梁文仲
聯絡電話
(02)23063606
機關代碼
3.79.56
單位名稱
住宅服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
聯絡人
梁文仲
聯絡電話
(02)23063606
傳真號碼
(02)23367865
電子郵件信箱
fw190@udd.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環河南路2段175巷18號1樓,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西區管理站(住宅服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06 17:00
開標時間
105/09/07 15: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中區辦公室開標室(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萬8,000元整(抬頭: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0/0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頒訂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E501011】丙等(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E601010】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自開工之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或實作數量分批辦理計價後其總價達契約上限金額(即預算金額)為止,個案完成履約期限依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並報驗(詳契約第七條)。 二、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三、保固期限:2年 四、付款方式:依契約第五條規定辦理。 五、其他: (一)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二)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履約地點:大理、華昌及龍山出租國宅(社區位址詳契約第2條)。 (四)本採購因包含3個出租國宅社區,廠商應指派專人常駐於西區管理站大理辦公室。 (五)得標廠商應辦理本局各出租國宅社區緊急搶修作業(含例假日及下班期間)。 (六)本採購得標廠商需配合本局「出租國宅網路服務平台系統」及其相關操作程序進行線上報修系統測試。其他注意事項請參閱投標須知第102點補充說明內容。 (七)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中華民國105年9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收件日前1日。 六、本次為第2次招標,廠商得沿用前次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惟請自行修正招標文件中「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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