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於契約期間內或契約期滿後保留增購新臺幣360萬元及擴充2年3個月(延長履約期限至117年3月31日止)之權利,除另有規定外,其價款依原契約之條件,按調整後詳細價目表訂約單價核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203圖書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秘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之期間內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至者為準)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建築師事務所、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其情形應符合下列其一:1.曾受各縣、市政府及其所屬機關委託辦理綠建築審核及抽查業務之相關證明文件。2.建築師事務所請檢附建築技術規則綠建築專章講習等專業訓練證明文件;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具備建築技術規則綠建築專章講習等專業查核人員編制等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3年12月11日以前(含),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時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3年12月13日以前(含),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本案係屬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履約期限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之期間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為準),若未達預估數量,廠商不得求償。
3.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80萬元整,協審案件預算單價6,000元/件,預算金 額即契約上限金額,不因決標總價而變更,案件經費合計之總結算金額不得超過契約上限金額。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