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20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113年度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工作計畫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決標日:113/03/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鴻鑫研發顧問聯合企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00,000
原始預算
$ 4,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5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6.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沈紘毅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712
機關代碼 3.79.56.3
單位名稱 公寓大廈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聯絡人 沈紘毅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712
傳真號碼 (02)27238933
電子郵件信箱 as2868@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於契約期間內或契約期滿後保留書面通知廠商繼續沿用原契約至114年12月31日止及增購新臺幣540萬元整(分2組,各組270萬元整)之權利,其價款依原契約之條件、詳細價目表列項目之訂約單價續約結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擴充款項依當年度編列相關預算經臺北市議會審議核定後再行辦理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11 17:00
開標時間 113/03/12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203圖書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計畫為本府重要政策因素。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2月16日以前完成履約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①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②章程:公寓大廈物業管理相關。 (2)學校或校內學術單位: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3)其他業類:①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②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103060管理顧問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JZ99990未分類其他服務業。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且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3月4日下午5時(含)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時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應於113年3月8日(含)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公開審查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後續評選會議,招標機關將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投標廠商。 3.預定決標日期:與優勝廠商辦理議約完成日。 4.本案採複數決標依臺北市行政區分2組:第1組為北投區、士林區、大同區、中山區、內湖區;第2組為松山區、萬華區、中正區、大安區、信義區、南港區、文山區。採序位法經評選2組優勝廠商,依評選結果序位第1名得第1組,第2名得第2組,倘無序位第2名可供議約決標之廠商者,由序位第1名之最優勝廠商同時得標2組,由該得標廠商負責輔導本市全區機關指定名單之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每組固定費用新臺幣200萬元整;每組應繳納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0萬元整,不另收押標金及保固保證金。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第2組-輔導機關指定名單之公寓大廈(含有危險之虞之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並完成首次報備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2,000,00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6.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沈紘毅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712
機關代碼
3.79.56.3
單位名稱
公寓大廈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聯絡人
沈紘毅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712
傳真號碼
(02)27238933
電子郵件信箱
as2868@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於契約期間內或契約期滿後保留書面通知廠商繼續沿用原契約至114年12月31日止及增購新臺幣540萬元整(分2組,各組270萬元整)之權利,其價款依原契約之條件、詳細價目表列項目之訂約單價續約結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擴充款項依當年度編列相關預算經臺北市議會審議核定後再行辦理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11 17:00
開標時間
113/03/12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203圖書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計畫為本府重要政策因素。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2月16日以前完成履約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①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②章程:公寓大廈物業管理相關。 (2)學校或校內學術單位: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3)其他業類:①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②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103060管理顧問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JZ99990未分類其他服務業。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且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3月4日下午5時(含)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時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應於113年3月8日(含)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公開審查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後續評選會議,招標機關將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投標廠商。 3.預定決標日期:與優勝廠商辦理議約完成日。 4.本案採複數決標依臺北市行政區分2組:第1組為北投區、士林區、大同區、中山區、內湖區;第2組為松山區、萬華區、中正區、大安區、信義區、南港區、文山區。採序位法經評選2組優勝廠商,依評選結果序位第1名得第1組,第2名得第2組,倘無序位第2名可供議約決標之廠商者,由序位第1名之最優勝廠商同時得標2組,由該得標廠商負責輔導本市全區機關指定名單之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每組固定費用新臺幣200萬元整;每組應繳納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0萬元整,不另收押標金及保固保證金。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第2組-輔導機關指定名單之公寓大廈(含有危險之虞之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並完成首次報備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2,000,00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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