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14 已決標公告

113年違建處理、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僱工租械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決標日:113/01/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正心國際興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28,630
原始預算
$ 8,000,000
底價金額
$ 7,700,000
決標折數
38.0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6.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5 - 吊車,操作處理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粢涵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423
機關代碼 3.79.56.3
單位名稱 違建處理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聯絡人 楊粢涵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423
傳真號碼 (02)27203969
電子郵件信箱 p85559@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於契約期限內或契約期滿後保留書面通知廠商繼續沿用原契約至115年4月30日止及增購新臺幣1,020萬元(第1組新臺幣520萬元、第2組新臺幣500萬元)之權利,其價款依原契約之條件、各組調整後詳細價目表列項目、訂約單價續約結算付款,故採購金額為1,820萬元整,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114年度及115年度擴充款項,俟114年度及115年度法定預算經議會審定通過後,再行辦理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2/15 17:00
開標時間 113/02/16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203圖書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每組新臺幣10萬元整,如第1組及第2組均投標,得合併繳納新臺幣2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專屬虛擬帳號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之指定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餘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違建處理(中山、大同、士林、北投、中正、萬華等區)僱工租械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3,900,000元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粢涵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423
機關代碼
3.79.56.3
單位名稱
違建處理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聯絡人
楊粢涵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423
傳真號碼
(02)27203969
電子郵件信箱
p85559@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於契約期限內或契約期滿後保留書面通知廠商繼續沿用原契約至115年4月30日止及增購新臺幣1,020萬元(第1組新臺幣520萬元、第2組新臺幣500萬元)之權利,其價款依原契約之條件、各組調整後詳細價目表列項目、訂約單價續約結算付款,故採購金額為1,820萬元整,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114年度及115年度擴充款項,俟114年度及115年度法定預算經議會審定通過後,再行辦理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2/15 17:00
開標時間
113/02/16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203圖書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每組新臺幣10萬元整,如第1組及第2組均投標,得合併繳納新臺幣2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專屬虛擬帳號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之指定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餘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違建處理(中山、大同、士林、北投、中正、萬華等區)僱工租械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3,9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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