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電子郵件信箱
bm3345@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建管處秘書室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203圖書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建管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府頒定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具醫療機構開業執照。(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經勞動部(前身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認可辦理勞工體格與一般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所認可醫療機構須在有效期限內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5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時或部具名者均不予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5月25日前,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二、本案採固定單價計價,每人3,000元整,預算金額為52萬8,000元整。
三、電子領標;網址:網址(http://web.pcc.gov.tw/)
四、預定決標日:議價完成日。
五、履約保證金:新台幣5萬元整。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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