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電子郵件信箱
bm1774@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203圖書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建管處總收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與本標案相關具以下資格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等文件:
F104030 鞋類批發業、
C402030 皮革、毛皮製品製造業、
CK01010 製鞋業、
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F2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F399040 無店面零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決標日(含)起15日曆天內將各尺寸供套量用之樣鞋送至機關。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6月8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疑義,逾時或不具名均不予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6月10日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義廠商。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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