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3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臺北市違章建築勘查委辦案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決標日:109/01/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禾拓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99,250
原始預算
$ 1,440,000
底價金額
$ 1,420,000
決標折數
77.4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6.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巽煜
聯絡電話 (02)27258440
機關代碼 3.79.56.3
單位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
聯絡人 陳巽煜
聯絡電話 (02)27258440
傳真號碼 (02)27595759
電子郵件信箱 bm1821@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經費由臺北市建管處違建查報隊109年度預算支應,按「臺北市地方總預算案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前各機關基金辦理採購招標之處理原則」,預算金額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108年度為1,440,000元),故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440,000元;機關得於契約期間內或契約期滿後,保留延長履約期限至111年12月31日止及增購新臺幣4,560,000元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06 17:00
開標時間 109/01/07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建管處203圖書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含)起至109年12月31日之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廠商之基本資格為: (一)領有建築師及執業執照之建築師事務所,並應檢附納稅證明及信用之證明。 (二)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章程:與建築相關專業委辦、諮詢事項有關。(請敘明與採購標的有關之章程任務內容)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12月30日下午17時,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時或不具名者均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1月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本採購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詳細價目表列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如履約期限屆滿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採購數量未達預估需求數量時,廠商不得以此向機關求償。 3.公告底價:新台幣1,420,000元整 4.繳納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0萬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巽煜
聯絡電話
(02)27258440
機關代碼
3.79.56.3
單位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
聯絡人
陳巽煜
聯絡電話
(02)27258440
傳真號碼
(02)27595759
電子郵件信箱
bm1821@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經費由臺北市建管處違建查報隊109年度預算支應,按「臺北市地方總預算案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前各機關基金辦理採購招標之處理原則」,預算金額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108年度為1,440,000元),故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440,000元;機關得於契約期間內或契約期滿後,保留延長履約期限至111年12月31日止及增購新臺幣4,560,000元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06 17:00
開標時間
109/01/07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建管處203圖書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含)起至109年12月31日之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廠商之基本資格為: (一)領有建築師及執業執照之建築師事務所,並應檢附納稅證明及信用之證明。 (二)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章程:與建築相關專業委辦、諮詢事項有關。(請敘明與採購標的有關之章程任務內容)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12月30日下午17時,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時或不具名者均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1月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本採購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詳細價目表列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如履約期限屆滿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採購數量未達預估需求數量時,廠商不得以此向機關求償。 3.公告底價:新台幣1,420,000元整 4.繳納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0萬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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