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3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臺北市建築基地內騎樓及沿街面人行空間改善規劃案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決標日:108/01/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滕旭平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00,000
原始預算
$ 3,4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6.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恩勝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393
機關代碼 3.79.56.3
單位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聯絡人 吳恩勝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393
傳真號碼 (02)27595772
電子郵件信箱 bm3098@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於契約期限內或契約期滿後,以書面通知廠商並經雙方同意,延用原契約至109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新臺幣340萬元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另除有約定外,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其付款俟機關109年度法定預算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並經核定後,再辦理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14 17:00
開標時間 108/01/15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203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業類資格: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都市計畫技師、景觀技師或工程顧問公司。 2.廠商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規劃設計勞務採購以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1家優勝廠商方式辦理。 (1)本年度預計辦理光明路之騎樓(中正街至磺港路間)、民生東路四段雙側之無遮簷人行道(敦化北路至光復北路間)…等及其他經機關交辦之路段(標的以機關實際交辦為準),全案累計應完成設計路段至少達4,000公尺為原則。 (2)如機關因緊急需要而須交辦新增路段之設計工作時,增加路段長度以不逾500公尺為原則。 (3)以上設計總長依機關實際交辦數量為準。 (4)詳細工作內容及辦理期程等履約事項,詳閱契約及招標文件等。 2.經公開評選結果,最優勝廠商取得議約權。 3.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者:以公告之固定費用決標。但招標文件要求詳列報價內容者,仍應將報價內容附於服務建議書內。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如低於該固定費用,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以該報價決標。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郵遞或親領(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4樓(建管處-秘書室)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機關提出,請求釋義之期限至108年1月7日;另本機關釋義之期限為108年1月13日。 6.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5萬元整,不收取押標金及保固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6.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恩勝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393
機關代碼
3.79.56.3
單位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聯絡人
吳恩勝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393
傳真號碼
(02)27595772
電子郵件信箱
bm3098@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於契約期限內或契約期滿後,以書面通知廠商並經雙方同意,延用原契約至109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新臺幣340萬元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另除有約定外,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其付款俟機關109年度法定預算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並經核定後,再辦理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14 17:00
開標時間
108/01/15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203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業類資格: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都市計畫技師、景觀技師或工程顧問公司。 2.廠商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規劃設計勞務採購以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1家優勝廠商方式辦理。 (1)本年度預計辦理光明路之騎樓(中正街至磺港路間)、民生東路四段雙側之無遮簷人行道(敦化北路至光復北路間)…等及其他經機關交辦之路段(標的以機關實際交辦為準),全案累計應完成設計路段至少達4,000公尺為原則。 (2)如機關因緊急需要而須交辦新增路段之設計工作時,增加路段長度以不逾500公尺為原則。 (3)以上設計總長依機關實際交辦數量為準。 (4)詳細工作內容及辦理期程等履約事項,詳閱契約及招標文件等。 2.經公開評選結果,最優勝廠商取得議約權。 3.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者:以公告之固定費用決標。但招標文件要求詳列報價內容者,仍應將報價內容附於服務建議書內。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如低於該固定費用,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以該報價決標。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郵遞或親領(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4樓(建管處-秘書室)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機關提出,請求釋義之期限至108年1月7日;另本機關釋義之期限為108年1月13日。 6.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5萬元整,不收取押標金及保固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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