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7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違建處理、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僱工租械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決標日:106/04/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4,934,130
原始預算
$ 3,505,000
底價金額
$ 6,000,000
決標折數
82.2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6.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5 - 吊車,操作處理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瀚元、莊夢皓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426
機關代碼 3.79.56.3
單位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聯絡人 張瀚元、莊夢皓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426
傳真號碼 (02)27203969
電子郵件信箱 bm1774@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於契約期限內保留各組契約上限金額增購新臺幣100萬元之權利,另契約期滿前3個月內,機關得書面通知廠商,經雙方同意繼續沿用原契約至機關107年度新約簽訂完成為止〈最長至107年3月31日止,必要時,得予再延長1個月,惟不得逾107年4月30日〉,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結算付款,及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17 17:00
開標時間 106/04/18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每組新臺幣100,000元,如第1組及第2組均投標,得合併繳納新臺幣2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之日起至民國106年12月31日止,餘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及宜蘭縣之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4月12日以前,以書面送達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請求釋疑,逾時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4月16日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得標廠商應於簽約前提供至少1組市內電話號碼、行動電話號碼、及傳真電話號碼,並指定代表廠商專責人員姓名,供機關隨時保持聯絡,及確認履約內容。 3.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如履約期限屆滿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時,本處採購數量未達詳細表列預估需求數量時,廠商不得依此向本處求償。 4.本採購案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第1組為新臺幣3,505,000元整、第2組為新臺幣3,000,0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違建處理﹝內湖、南港、大安、文山、松山、信義等區﹞、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全臺北市區﹞僱工租械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3,505,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違建處理﹝中山、大同、士林、北投、中正、萬華等區﹞僱工租械
截標時間 106/04/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瀚元、莊夢皓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426
機關代碼
3.79.56.3
單位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聯絡人
張瀚元、莊夢皓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426
傳真號碼
(02)27203969
電子郵件信箱
bm1774@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於契約期限內保留各組契約上限金額增購新臺幣100萬元之權利,另契約期滿前3個月內,機關得書面通知廠商,經雙方同意繼續沿用原契約至機關107年度新約簽訂完成為止〈最長至107年3月31日止,必要時,得予再延長1個月,惟不得逾107年4月30日〉,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結算付款,及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17 17:00
開標時間
106/04/18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每組新臺幣100,000元,如第1組及第2組均投標,得合併繳納新臺幣2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之日起至民國106年12月31日止,餘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及宜蘭縣之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4月12日以前,以書面送達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請求釋疑,逾時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4月16日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得標廠商應於簽約前提供至少1組市內電話號碼、行動電話號碼、及傳真電話號碼,並指定代表廠商專責人員姓名,供機關隨時保持聯絡,及確認履約內容。 3.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如履約期限屆滿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時,本處採購數量未達詳細表列預估需求數量時,廠商不得依此向本處求償。 4.本採購案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第1組為新臺幣3,505,000元整、第2組為新臺幣3,000,0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違建處理﹝內湖、南港、大安、文山、松山、信義等區﹞、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全臺北市區﹞僱工租械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3,505,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違建處理﹝中山、大同、士林、北投、中正、萬華等區﹞僱工租械
截標時間
106/04/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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