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電子郵件信箱
bm1786@mail.taipei.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秘書室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2樓20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總收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含)60日曆天完成交貨,其它詳附加說明一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決標日起10日曆天內將各尺寸樣鞋送至機關。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0月22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時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5年10月26日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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