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聯絡電話
(02)27815696#5127/3721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程拆除之土石方於基地內回填,另有不足之土石方數量約為79立方公尺,須另行增購,預估採購金額:52,229元,工期預估 5 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都市更新基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160日內竣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15年12月28日(預估)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E10101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1.本案依本府函釋規定公告底價為新臺幣33,600,000元整。
2.本公告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審查會議時間本處將另行通知廠商,屆時請符合資格廠商請進行簡報。
3.履約及保固保證金額度:有;履約保證金: 契約金額之10%;無保固保證金。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6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請求釋疑,本處將於115年6月26日前以書面答覆;疑義受理單位:本處更新工程科朱小姐,聯絡電話:02-27815696分機3721、傳真:02-27810679。
5. 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但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票據信用證明而無查復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
6.本案委員名單已公告,投標廠商請勿將本案委員列入服務建議書中擔任任何職務,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十四條之一規定,其有違反者,機關應不決標與該廠商。
7.得標廠商請配合本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以憑證辦理契約電子簽章作業(https://mydoc.gov.taipei/MYDOC)。
8.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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