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19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戀上臺北新幸福推廣行銷委託專業服務案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決標日:114/12/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87,500
原始預算
$ 787,5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機關代碼 3.79.56.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曾小姐/吳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15696#3099/3060
機關代碼 3.79.56.1
單位名稱 秘書室/更新事業科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聯絡人 曾小姐/吳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15696#3099/3060
傳真號碼 (02)27810639
電子郵件信箱 ur00564@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02 17:00
開標時間 115/01/05 11: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5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都市計畫、都市更新。) (2) 學校。 (3)其他業類:H701080都市更新重建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洽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辦公時間至本處秘書室免費領取。 2.郵寄領取: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內(郵戳為憑),請附大型回郵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 貼足國內快捷郵資(臺北市及新北市80元、外縣市120元),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1.本公告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 2.履約及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請求釋疑,本處將於114年12月31日前以書面答覆;疑義受理單位:本處更新事業科吳心筠,聯絡電話:02-27815696分機3060、傳真:02-27810679。 4. 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但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票據信用證明而無查復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 5.得標廠商請配合本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以憑證辦理契約電子簽章作業(https://mydoc.gov.taipei/MYDOC)。 6.本案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依本案投標須知第59條第4款先辦理保留決標。 7. 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1/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6.1
聯絡人
曾小姐/吳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15696#3099/3060
機關代碼
3.79.56.1
單位名稱
秘書室/更新事業科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聯絡人
曾小姐/吳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15696#3099/3060
傳真號碼
(02)27810639
電子郵件信箱
ur00564@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02 17:00
開標時間
115/01/05 11: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5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都市計畫、都市更新。) (2) 學校。 (3)其他業類:H701080都市更新重建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洽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辦公時間至本處秘書室免費領取。 2.郵寄領取: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內(郵戳為憑),請附大型回郵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 貼足國內快捷郵資(臺北市及新北市80元、外縣市120元),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1.本公告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 2.履約及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請求釋疑,本處將於114年12月31日前以書面答覆;疑義受理單位:本處更新事業科吳心筠,聯絡電話:02-27815696分機3060、傳真:02-27810679。 4. 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但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票據信用證明而無查復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 5.得標廠商請配合本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以憑證辦理契約電子簽章作業(https://mydoc.gov.taipei/MYDOC)。 6.本案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依本案投標須知第59條第4款先辦理保留決標。 7. 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1/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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