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電子郵件信箱
ur00547@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市府政策方向、預算編列情形及廠商履約績效,保留增購契約金額80萬元及擴充履約期限6個月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105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104105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105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秘書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
2.專業技師事務所
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5.學校
6. 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I503010 景觀、室內設計業、A102080園藝服務業、H701080都市更新重建業、H701090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業、H702010建築經理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洽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辦公時間至本處秘書室免費領取。
2.郵寄領取: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內(郵戳為憑),請附大型回郵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 貼足國內快捷郵資(臺北市及新北市80元、外縣市120元),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至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1.本公告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評選會議時間本處將另行通知廠商,屆時請符合資格廠商請進行簡報。
2.履約及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7月13日前(因更正延長至111年7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請求釋疑,本處將於111年7月18日前(因更正延長至111年7月24日前)以書面答覆;疑義受理單位:本處更新企劃科吳函穎,聯絡電話:02-27815696分機3045、傳真:02-27810570
4.廠商投標時所提之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無查覆單位圖章,認定為無效標。
5.本案委員名單已公告於評選須知中,投標廠商請勿將本案委員列入服務建議書中擔任任何職務。
6.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14條第2款規定:採購評選委員或其配偶與受評選之廠商或其負責人間現有或3年內曾有僱傭、委任或代理關係,應即辭職或予以解聘。
7.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14條之1規定:本委員會委員自接獲評選有關資料之時起,不得就該採購案參加投標、作為投標廠商之分包廠商或擔任工作成員。其有違反者,機關應不決標予該廠商。本委員會委員於所評採購個案決標後,不得擔任得標廠商該案之履約工作成員,或協助履約。得標廠商不得委任或聘任本委員會委員為前項之工作;其有違反者,機關得終止或解除該採購契約。
8.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須知第6點第6款規定:委員於被遴選前或同意擔任委員後,如有本人或其配偶與受評選之廠商或其負責人間現有或3年內曾有僱傭、委任或代理關係情形,應主動通知機關或由機關予以解聘。
9.第一次公告更正簡要計劃書LG04捷運站為LG03捷運站。
10.本次公告更正採購契約書及簡要計畫書內容,將「更新地區公告實施」修正為「第3期報告書審查通過後」,並延長等標期。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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