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電子郵件信箱
000547@uro.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限屆滿後,機關得視預算通過情形、得標廠商於各階段審查符合履約要求且表現良好及其所提次年度服務建議書經審查通過者,每項保留增購價金2,350,000元及擴充履約期限12個月之權利,工作項目依增購金額議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建築師事務所
2.專業技師事務所
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5.學校
6.H702010建築經理業、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7.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洽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辦公時間至本處秘書室免費領取。
2.郵寄領取: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內(郵戳為憑),請附大型回郵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 貼足國內快捷郵資(臺北市及新北市80元、外縣市120元),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至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1.本公告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評選會議時間本處將另行通知廠商,屆時請符合資格廠商請進行簡報。
2.履約及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4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請求釋疑,本處將於108年4月29日前以書面答覆;疑義受理單位:本處更新經營科黃馨慧,聯絡電話:02-27815696分機3132、傳真:02-27810679
4. 廠商投標時所提之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無查覆單位圖章,認定為無效標。
5.本案委員名單已公告於評選須知中,投標廠商請勿將本案委員列入服務建議書中擔任任何職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A項東區-本市松山、內湖、大安、文山、信義及南港區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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