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51 已決標公告

安康平宅B、C基地建物結構補強及室內裝修統包工程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決標日:106/09/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博揚建築師事務所、鑫大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312,000
原始預算
$ 34,312,666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機關代碼 3.79.56.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秦紹瑋
聯絡電話 (02)27815696#3100
機關代碼 3.79.56.1
單位名稱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聯絡人 秦紹瑋
聯絡電話 (02)27815696#3100
傳真號碼 (02)27810639
電子郵件信箱 chinheat8923@uro.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12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俟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編列107年度預算,視預算通過情形,保留擴充預算559萬8,394元及工期為40日曆天,詳細內容請見需求計劃書。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工程將就既有建築結構進行補強及整體性室內裝修,以提升結構耐震能力及居住品質。工程內容除基於居住安全,並有結構補強專業技術與品質要求外,須藉由廠商之整體規劃、設計、介面整合與調配工序之能力,以確實、有效提升整體使用機能。經就技術、品質、功能、管理、財務計畫及規劃設計能力等要求,綜合評估本案工程所屬特性,判定不同廠商履約差異大,具採購異質性,爰藉由廠商之專業、創新工法、工程界面整合,並兼具時效性,進行整體性設計與施工,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4條第1項:「機關基於效率及品質之要求,得以統包辦理招標。」規定;另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1項第3款敘明決標:「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為原則。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21 17:00
開標時間 106/08/22 11: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7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23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市府府頒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二、綜合營造業(乙等以上)、建築師事務所,並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 限。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以一次投開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2.預定決標日期:開標日後一個月內。 3.工程結算方式:依契約價金總額計算。 4.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施工費)金額(即結算(施工費)金額)之3%計算。 5.保固期限:依契約第17條規定:結構5年、非結構2年。 6.估驗款:簽約後至細部設計全階段詳細價目表完成核定前,工程估驗款以達成 里程碑為估驗計價之條件,各階段里程碑計價金額須依廠商提出之契約項目詳 細表內容辦理(廠商須提出各階段里程碑,經監造單位及本處同意後為計價條 件)。俟細部設計全階段詳細價目表完成核定後,工程估驗款以定期估驗計價, 每月估驗計價1次;若廠商分批提送細部設計,則依序依照分批核定之細部設 計詳細價目表計價。 7.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 8.工程無預付款。 9.本工程保留後續擴充權利,內容詳如後續擴充詳細表及需求計畫書等相關文件。 10.廠商履約階段請依「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 表」及「委託技術服務(不含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辦理。 1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中華民國106年8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 本處請求釋疑,本處將於106年8月18日前以書面回覆;疑義受理單位:本處更新工程科 莊助理工程員維吉 聯絡電話:27815696分機3160 傳真:27810626 或 周股長世敏 27815696分機3143 12.本工程施工範圍現以圍籬封閉,投標廠商可於公告期間(上班時間08:30-17:30)洽本處安排現場查勘(聯絡人:莊維吉 27815696分機3160或周世敏27815696分機3143)。 13.本案原標案案號為106027,因大幅修正標案內容後有重大變更,故重新以標案案號106051上網公告;修正內容主要為調整工期 (原限期107年1月30 日竣工,調整至工期230日曆天)、部分工程項目調整至後續擴充,其預算為559萬8,394元、工期為40日曆天,請詳後續擴充詳細表及需求計畫書。 14.本案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230日曆天內竣工(含設計階段40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6.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秦紹瑋
聯絡電話
(02)27815696#3100
機關代碼
3.79.56.1
單位名稱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聯絡人
秦紹瑋
聯絡電話
(02)27815696#3100
傳真號碼
(02)27810639
電子郵件信箱
chinheat8923@uro.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12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俟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編列107年度預算,視預算通過情形,保留擴充預算559萬8,394元及工期為40日曆天,詳細內容請見需求計劃書。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工程將就既有建築結構進行補強及整體性室內裝修,以提升結構耐震能力及居住品質。工程內容除基於居住安全,並有結構補強專業技術與品質要求外,須藉由廠商之整體規劃、設計、介面整合與調配工序之能力,以確實、有效提升整體使用機能。經就技術、品質、功能、管理、財務計畫及規劃設計能力等要求,綜合評估本案工程所屬特性,判定不同廠商履約差異大,具採購異質性,爰藉由廠商之專業、創新工法、工程界面整合,並兼具時效性,進行整體性設計與施工,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4條第1項:「機關基於效率及品質之要求,得以統包辦理招標。」規定;另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1項第3款敘明決標:「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為原則。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21 17:00
開標時間
106/08/22 11: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7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23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市府府頒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二、綜合營造業(乙等以上)、建築師事務所,並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 限。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以一次投開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2.預定決標日期:開標日後一個月內。 3.工程結算方式:依契約價金總額計算。 4.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施工費)金額(即結算(施工費)金額)之3%計算。 5.保固期限:依契約第17條規定:結構5年、非結構2年。 6.估驗款:簽約後至細部設計全階段詳細價目表完成核定前,工程估驗款以達成 里程碑為估驗計價之條件,各階段里程碑計價金額須依廠商提出之契約項目詳 細表內容辦理(廠商須提出各階段里程碑,經監造單位及本處同意後為計價條 件)。俟細部設計全階段詳細價目表完成核定後,工程估驗款以定期估驗計價, 每月估驗計價1次;若廠商分批提送細部設計,則依序依照分批核定之細部設 計詳細價目表計價。 7.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 8.工程無預付款。 9.本工程保留後續擴充權利,內容詳如後續擴充詳細表及需求計畫書等相關文件。 10.廠商履約階段請依「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 表」及「委託技術服務(不含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辦理。 1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中華民國106年8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 本處請求釋疑,本處將於106年8月18日前以書面回覆;疑義受理單位:本處更新工程科 莊助理工程員維吉 聯絡電話:27815696分機3160 傳真:27810626 或 周股長世敏 27815696分機3143 12.本工程施工範圍現以圍籬封閉,投標廠商可於公告期間(上班時間08:30-17:30)洽本處安排現場查勘(聯絡人:莊維吉 27815696分機3160或周世敏27815696分機3143)。 13.本案原標案案號為106027,因大幅修正標案內容後有重大變更,故重新以標案案號106051上網公告;修正內容主要為調整工期 (原限期107年1月30 日竣工,調整至工期230日曆天)、部分工程項目調整至後續擴充,其預算為559萬8,394元、工期為40日曆天,請詳後續擴充詳細表及需求計畫書。 14.本案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230日曆天內竣工(含設計階段40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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