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47 已決標公告

「大同再生策略總體規劃─老屋新用示範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決標日:105/09/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島嶼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380,000
原始預算
$ 3,500,000
底價金額
$ 3,3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機關代碼 3.79.56.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秦紹瑋
聯絡電話 (02)27815696#3100
機關代碼 3.79.56.1
單位名稱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聯絡人 秦紹瑋
聯絡電話 (02)27815696#3100
傳真號碼 (02)27810639
電子郵件信箱 chinheat8923@uro.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19 17:00
開標時間 105/09/20 11: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內規定各階段完成時間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建築師事務所、(2)專業技師事務所、(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或(5)其他業類(營業項目至少應符合下列各項登記項目之一者: H701090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業、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及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洽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7時30分)至本處秘書室免費領取。 2.郵寄領取: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內(郵戳為憑),請附大型回郵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 貼足國內快捷郵資(臺北市80元、外縣市120元),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至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1.本案電子投標文件廠商須提供書面之服務建議書以供評選之用。 2.本公告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評選會議時間本處將另行通知廠商。 3.履約及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9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請求釋疑,本處將於105年9月14日前統一以書面答覆;疑義受理單位:本處更新企劃科王俊彥或林立揚,聯絡電話: 27815696分機3025、3036傳真:27810570 5. 廠商投標時所提之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無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認定為無效標。 7.預定決標日:資格標後一個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6.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秦紹瑋
聯絡電話
(02)27815696#3100
機關代碼
3.79.56.1
單位名稱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聯絡人
秦紹瑋
聯絡電話
(02)27815696#3100
傳真號碼
(02)27810639
電子郵件信箱
chinheat8923@uro.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19 17:00
開標時間
105/09/20 11: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內規定各階段完成時間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建築師事務所、(2)專業技師事務所、(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或(5)其他業類(營業項目至少應符合下列各項登記項目之一者: H701090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業、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及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洽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7時30分)至本處秘書室免費領取。 2.郵寄領取: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內(郵戳為憑),請附大型回郵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 貼足國內快捷郵資(臺北市80元、外縣市120元),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至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1.本案電子投標文件廠商須提供書面之服務建議書以供評選之用。 2.本公告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評選會議時間本處將另行通知廠商。 3.履約及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9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請求釋疑,本處將於105年9月14日前統一以書面答覆;疑義受理單位:本處更新企劃科王俊彥或林立揚,聯絡電話: 27815696分機3025、3036傳真:27810570 5. 廠商投標時所提之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無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認定為無效標。 7.預定決標日:資格標後一個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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