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fei-a60110@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限屆滿,機關若招標不及,廠商應依原契約條件、內容及價格延續至新案履約起始前一日止,但至多以3個月為限(不超過114年3月31日止),其費用上限不逾新臺幣25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43號(秘書室事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不提供紙本招標文件及現場列印,請自行攜帶隨身碟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43號(行政大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43號(秘書室文書股)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或決標次日起(取日期較後者)至113年12月15日止或執行金額達契約上限金額百分之九十八以上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因履約需求,採用臺北市政府所訂之最新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以下僅須任一項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a.承攬工程手冊b.綜合營造業
登記證
2.(E102011)土木包工業a.承攬工程手冊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押標金 : 無。
2.履約保證金 : 無。
3.保固保證金 : 無。
4.預付款金額 : 無。
5.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公報日自截止投標日止,領取時間為上午9:00至下午5:00。
6.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2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釋疑(本局聯絡電話:(02)26664947;傳真號碼(02)26667264,地址: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43號,本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2月8日下午5點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若逾處理期限回覆,將延長截止投標日以補足日數,另該日為假日時,截止日將延長至正常工作天)。
7.電子領標:請逕至https://web.pcc.gov.tw/下載。
8.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9.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 否。
10.本案經簽奉核准於第1次招標時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即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逕依實際家數以議價(1家)或比價(2家)方式辦理。
11.依據「臺北市政府電子契約推動計畫」,本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業已建置完成,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建請投標廠商先行至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公司請申請工商憑證卡、學校或事務所請申請XCA組織及團體憑證卡、政府機關請申請GCA憑證IC卡)及申請台北通帳號,製作契約書時,除契約書正本維持現有紙本外,須再利用該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以加速決標後電子 契約簽署進度。如有憑證申請及該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高先生 (電話:1999(外縣市 02-27208889)分機51617)或本機關承辦人吳帛霖(電話:02-26664947)詢問。有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請參閱附件所附「電子契約操作手冊-廠商版」。
12.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因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第一次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投標。
13.餘詳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