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nne@feitsu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第1、2年履約期限屆滿前1個月內,經機關依據本案評選須知之服務品質評鑑作業辦法評鑑後,確認履約績效良好者,同意擴充1年(109年),至多2年(110年)每年預計新台幣141萬2,545元,惟機關可依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預算金額配合變動或取消等調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43號(秘書室事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不提供紙本招標文件及現場列印,請自行攜帶隨身碟。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43號(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43號(秘書室文書股)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因履約需求,採用臺北市政府所訂之最新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或「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或「E70103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或「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僅須任一項符合)。
2.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2.履約保證金:新臺幣7萬元整。
3.保固保證金:無。
4.預付款金額:無。
5.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公報日至截止投標日止,領取時間為上午9:00至下午5:00。
6.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釋疑(本局聯絡電話(02)26664945、傳真號碼(02)26667264,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43號。本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截止投標前1上班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7.電子領標:請逕至http://geps.gov.tw下載。
8.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9.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10.餘詳招標文件
11.標案內容倘有疑問請洽【操作科 區先生 02-26664925】。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