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G115001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水土保持工程(預約式工程)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決標日:115/01/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益廣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360,000
原始預算
$ 18,36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機關代碼 3.79.5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漢儀
聯絡電話 (02)26664938
機關代碼 3.79.55
單位名稱 經管科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43號
聯絡人 王漢儀
聯絡電話 (02)26664938
傳真號碼 (02)26667894
電子郵件信箱 aq8708@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契約到期前,本工程執行金額已達契約上限時,如契約存續期間內原得標廠商服務良好且無違約紀錄,機關得要求廠商配合機關實際業務需求以原契約內容項目及單價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水土保持工程,延長履約期限以不超過115年11月16日為原則,後續擴充上限為新臺幣800萬元整,其增加預算將以動支臺北市政府災害準備金或其他公務預算支應,若未動支時,則後續擴充約定無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43號(秘書室事務股)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不提供紙本招標文件及現場列印,請自行攜帶隨身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26 17:00
開標時間 115/01/27 14: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43號(行政大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43號(秘書室文書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至115年11月16日內竣工或執行金額達契約上限98%以上,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本工程係以日曆天計算工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因履約需求,採用臺北市政府所訂之最新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其他: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漢儀
聯絡電話
(02)26664938
機關代碼
3.79.55
單位名稱
經管科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43號
聯絡人
王漢儀
聯絡電話
(02)26664938
傳真號碼
(02)26667894
電子郵件信箱
aq8708@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契約到期前,本工程執行金額已達契約上限時,如契約存續期間內原得標廠商服務良好且無違約紀錄,機關得要求廠商配合機關實際業務需求以原契約內容項目及單價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水土保持工程,延長履約期限以不超過115年11月16日為原則,後續擴充上限為新臺幣800萬元整,其增加預算將以動支臺北市政府災害準備金或其他公務預算支應,若未動支時,則後續擴充約定無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43號(秘書室事務股)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不提供紙本招標文件及現場列印,請自行攜帶隨身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26 17:00
開標時間
115/01/27 14: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43號(行政大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43號(秘書室文書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至115年11月16日內竣工或執行金額達契約上限98%以上,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本工程係以日曆天計算工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因履約需求,採用臺北市政府所訂之最新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其他: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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